[賣/桃園/中壢]南亞科大轉角店透~大特價

作者: net0810 (LEMU)   2017-07-29 15:01:46
建物門牌:桃園市中壢區龍文街
房屋屋齡:12年
房屋類型:透天厝、店面
所在樓層:總樓高4F
建物權狀:53.21坪
主建物 :50.05坪
附屬建物:3.16坪
權狀坪數是否包含車位坪數:Y
土地權狀:18坪
格局  :3房2廳3衛2陽台
開價  :1180萬
停車位 :門前 
交通  :龍東路、龍岡路三段
本物件附近地址實價登錄截圖:http://imgur.com/dlkufnw
http://imgur.com/dSCsy93
本物件兩年內上一筆實價登錄:查無資料
照片連結:http://imgur.com/a/GU9Im
其他介紹:屋主目前急著出售,有議價空間,歡迎現場賞屋
聯絡資訊:0933-091-255 或站內信+LINE
銷售來源:仲介
住商不動產-中壢中原店(鼎勝不動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二段8號
公司電話 :03-416-3388
經紀人姓名:王千臻(經紀人106桃市經字第001627號)
營業員姓名:王元昊(106登字第318965號)
收費方式 :賣方4%、買方2%
作者: cca1109   2017-07-29 15:23:00
保留法律追訴權這句話不僅八點檔在用,連立委博士三不五時都會用可是聰明有知識的八卦板民早就知道什麼追訴權自始存在,沒有保不保留的問題保留法律追訴權是一句沒有意義的話 講這句話的意思就是我有可能告你喔!!是哪個文組想出這句話來嚇人的? 第一個發明這句話的人是誰?又是怎麼發揚光大的
作者: NoNwYo   2017-07-29 16:36:00
有恐嚇效果?
作者: cca1109   2017-07-29 16:37:00
嗯 也沒有 就騙小孩吧告就告啊 說實在的 你這個沒有商業價值 要舉證侵權損害根本吃屎順便交個幾萬律師費 讚 現在也沒勝訴律師費要敗訴方也負責 你就頂多贏個幾百 賠律師費幾萬 讚讚讚回去大學上課 好嗎 不要當仲仲惹大家來當台積電工程師多好
作者: net0810 (LEMU)   2017-07-29 18:54:00
那是內建的範例文章,我沒一次ctrl+Y刪光,遺漏一些文字大家不要激動,我沒有這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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