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abinson (何時無事一身輕?)》之銘言:
: 我有遇到仲介跟我說屋主已經降價
: 覺得不願意付四趴
: 只付兩趴
: 所以要我們買方多付一趴也就是三趴
: 因為這件勉強算蘋果
: 所以還是付了
: 只是付得不太爽
一般而言,差一趴是不用再加價的,
因為從仲介那邊來看,
仲介有賣方仲介,買方仲介,
如果這個案子不是一家專任獨賣,
那賣方和買方仲介都會擔心如果這個案子miss了,
下次斡旋不一定這兩個人了,
沒談成是 0%,少拿一點是2%,
(仲介佣金有時也是嗁爛的,買方又看不到賣方的佣金合約)
只因為買方不願意加價,
這兩個仲介可能就損失了2%的佣金
這時候買方只要演戲裝窮、裝不爽、再裝窮
跟仲介耗下去,一般都還是會成交
當然,如果這個是蘋果,那就另當別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