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uchBB (CK)》之銘言:
: 我朋友女兒31歲 最近交一個男友35歲
: 男生存款200不到 名下無房 似乎連買房意願都沒有
: 我朋友很反對他們交往
: 說實話 如果你是爸爸媽媽
: 願意自己女兒嫁給一個沒房的男生嗎??
為何不教育女兒,
要嘛自己拼一間,
要嘛一起拼一間。
我會給女兒獨立的觀念,
要就自己爭取,別享受別人的苦。
而且話說回來,我兒子有房,
我會勸他,
用房子當婚嫁前提的家庭,
要認真考慮一下,要娶嗎?
而且前面串文講的很好,
嫁娶首看人品,再看能力,
錢不錢的,房不房的,
有是加分,沒有自己拼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