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是這樣:曾曾祖父走時,留下數筆土地跟房產
先哀悼一下曾曾祖父
對於有遺產原本是很高興的,但隨著瞭解後,好像變得很複雜
終於等到爸媽跟我說我是大地主的孩子這一天了
但是劇本完全不對,所謂的豪宅、跑車、鈔票都沒有。。。
不過我爸媽倒是說稅金出社會要幫忙負擔了QQ.......
畢竟不是大地主小孩,是曾曾孫輩。。。。
而且有些的價值不高。。。。。。。。。。。。。。。。。
在以前年代大家早生不說,小孩又一大堆
每個人都有繼承權,可是沒有人有完整的不說,現在有的,分下來也有20人以上
該不會
1.房賣不掉(想賣掉手上的部份,不用整個房子或土地都賣掉,手上部分換現金,全部賣
我
們沒把握說服大家)
2.地不能使用(地想拿來當休閒農場,當個週末農夫)
3.每年還是要繳稅
這樣吧?
可以的話,房想賣掉、地想拿來用
看起來有價值的,親戚已經聯繫過了
剩下的都是沒價值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