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ultese (hultese)》之銘言:
: 過去幾十年建築法規改了好幾輪
: 導致每個時期的建案在規劃上和公設比都差距很大
: 如果改成實坪計價方式,一定會新舊制度和行情亂成一團
: 我是建議實價登錄上乾脆只記載物件總價而不記單價
: 重點是也要記載更詳實的權狀內容:主建物、陽台、公設坪數、車位數、車位實坪大小
: 一切讓消費者自己判斷應有的價值
: 再來就是限制建商刊登廣告只能有主建物+附屬建物(不含雨遮)之坪數
: 然後讓建商自己決定如何跟消費者解釋單價
還是有問題的
大約40年前的老公寓
主建物是包括樓梯與梯廳的 公設並未單獨列出
有興趣可以去查建物測量成果圖就知道
如果是一樓店面的話
主建物很多還有包括騎樓
老一點的房子在房屋權狀上面不一定有單獨列出騎樓面積
要全面改的話
光是丈量補登百萬戶老公寓應該就是大工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