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公設是可以買賣的

作者: 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   2017-10-30 10:02:09
依照目前的法律規範
部份公設 是可以買賣的
最簡單的 就是車位 大車位 就是比小車位貴
再來就是露台
未來 機房公設 不可以賣?
(目前是管委會可租給民間網路公司)
法定避難空間 可不可賣?
消防水池可不可以賣?
如果比照車位的方式
沒有什麼理由 法定避難空間 消防水池
建商不能賣給 特定人經營
就法規來說
符合避難空間 符合消防用水規定即可 不是嗎?
而當大廳公設 已經被建商賣給店面戶 約定可經營餐廳時
沒有大廳產權的 住戶憑什麼主張 不能讓外人進入?
(台中nova 那棟大樓的門聽 租給便利商店使用中)
公設不買,真的有利住戶?
反正 M化的社會
窮人的房子 就是建商把公設利益最大化
富人的房子 該有的公設 絕對少不了
窮人對於大廳租給便利商店 一定覺得又划算又方便
只是本來有登記 租金管委會收搞不好管理費可減免
現在不登記 變成建商賣給一樓店面,這筆收入讓建商賺
這樣房價可以變低嗎? 應該會吧!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17-10-30 10:11:00
公設改實坪就沒有產權買賣 是要賣什麼?丟臉也不是這樣搞 你可以當管委來推就不一樣囉沒產權但維護以及使用權還是管委會好嗎?
作者: sdhpipt   2017-10-30 10:13:00
看車位如何處理 車位如果可以買賣 那公設理論上相同結論是要看法規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17-10-30 10:14:00
車位變公設? 這什麼魔術
作者: sdhpipt   2017-10-30 10:15:00
不過 一般來說房租收入是屬於管委會的(日文稱管理組合)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17-10-30 10:15:00
出租 “全管委會同意” 沒人強制你阿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17-10-30 10:16:00
哦哦 原來是法定喔 那改掉應該很容易
作者: sdhpipt   2017-10-30 10:17:00
你法定車位難道沒花錢買嗎? XD 把你的產權改掉談何容易?露臺戶私人露臺目前處理方式是約定專用 20年前可登記產權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17-10-30 10:18:00
痾 你有產權就附屬於權狀 專用 有啥問題?
作者: sdhpipt   2017-10-30 10:18:00
所以很多中古屋的房屋權狀是有露臺的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17-10-30 10:19:00
所以避難空間和消防水池買賣 才是假議題好嗎
作者: sdhpipt   2017-10-30 10:19:00
黑205你主張公設不登記 那公設車位要怎麼登記產權? XD如果說車位例外的話 機房要不要例外? XD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17-10-30 10:20:00
車位劃分出來啊 到底在執著什麼?機房你專用?? 有點邏輯好嗎
作者: sdhpipt   2017-10-30 10:21:00
你不知道機房有那種室內機房喔? XDDDDD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17-10-30 10:22:00
所以呢? 想表達?
作者: sdhpipt   2017-10-30 10:22:00
"丟臉也不是這樣搞"... XD 這句話形容你自己剛剛好 XD
作者: kevinhon (kevin)   2017-10-30 10:22:00
不管啦,什麼公設要賣錢就是無良
作者: sdhpipt   2017-10-30 10:23:00
室內機房是該戶專用的 "有點邏輯好嗎"? 這句回送給你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17-10-30 10:23:00
現在丟臉的不是找一堆特例的反對者嗎 呵呵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17-10-30 10:24:00
因為一般車位都附屬產權專用 有啥問題?
作者: sdhpipt   2017-10-30 10:24:00
主張公設不登記 但是公設車位要登記喔!!! <-這不就特例?
作者: leoth (小貓)   2017-10-30 10:25:00
咦!?這個話題又要引起熱烈討論爭吵嗎?
作者: sdhpipt   2017-10-30 10:25:00
什麼叫"附屬產權專用" ?? 不要自行創造名詞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17-10-30 10:26:00
所以實坪後讓回歸正常登記與產權劃分清楚
作者: sdhpipt   2017-10-30 10:27:00
回歸正常 但是什麼叫正常 黑205說了算這樣?? XD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17-10-30 10:29:00
噗 變成我說的算了 怎麼不說特例都你找的麻煩都你找的
作者: sdhpipt   2017-10-30 10:29:00
"車位劃分出來啊 到底在執著什麼?" <-誰說的???
作者: sdhpipt   2017-10-30 10:30:00
自己講的就叫正常 別人講的就叫特例 比習大大還有權威呢!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17-10-30 10:30:00
因為你對這有疑問 我親切提供一個解決辦法 然後?解決辦法有很多的問題 還是問題? 為反而反?
作者: sdhpipt   2017-10-30 10:31:00
然後就是 "丟臉也不是這樣搞" 有人愛丟臉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17-10-30 10:32:00
反正前面討論出結果和解法 還是也不看 跟某反同一樣 呵呵
作者: sdhpipt   2017-10-30 10:32:00
"車位變公設? 這什麼魔術" 連車位很多屬公設都不知道也好意思說什麼"親切提供一個解決辦法" 笑死沒常識拜託少亂嗆 套句你的話"丟臉也不是這樣搞"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17-10-30 10:34:00
所以? 這麼詭異的劃定還不該改嗎?
作者: sdhpipt   2017-10-30 10:35:00
然後 有人毫無常識 還在這邊大放厥詞 真是好笑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17-10-30 10:35:00
真的 車位使用權和電梯這種大家都可搭的都竟然都一樣劃分 真棒
作者: l79cm (歐亞美跌 義股優)   2017-10-30 10:36:00
小黑上次都說管理費依坪數繳不合理問他何為合理會跳針
作者: sdhpipt   2017-10-30 10:36:00
車位在日本是全部屬於公設的 有人一定不知道 XDDDD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17-10-30 10:37:00
明明早說了 使用權力相等 有疑問嗎= =所以想表達 我們只能照日本100%?還是對於制度本該因地制宜?
作者: sdhpipt   2017-10-30 10:38:00
"車位使用權和電梯竟然都一樣劃 真棒" <==哇哈哈 XDDD"對於制度本該因地制宜" 現行制度不就因地制宜嗎? XDD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17-10-30 10:40:00
痾…… 虛坪這麼詭異 算宜?全世界實坪制都完全一樣?
作者: sdhpipt   2017-10-30 10:42:00
全世界制度都不一樣 你先講清楚你要的是什麼樣的制度吧XD根本就不是"全世界都實坪制"日本其實就有虛坪 只是坊間網路無知寫手不知道而已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17-10-30 10:44:00
前面討論不少了 可以自己蒐唷:)
作者: sdhpipt   2017-10-30 10:45:00
前面討論了不少 可是有人懶得搜 才會說出:"車位變公設? 這什麼魔術" 這句好笑的話
作者: leoth (小貓)   2017-10-30 10:50:00
總體而言,這篇的結論是想表達窮人買不起含公設的房子嗎?才會有要買房子不買公設,對嗎?
作者: sdhpipt   2017-10-30 10:51:00
你買獨棟透天也沒有公設啊 果然窮人 XD大車位的問題我想過慮了 同樣面積 絕對是割成2車位收更多而且單獨看車位的價格 其實不值得讓你挖更大的地下室以前是因為有停獎容積 現在沒有停獎了 都嘛用完筏式基礎的體積就算了
作者: QQeevv (qq)   2017-10-30 11:00:00
雨遮不計價->公設不計價->主建物不計價再來建商主打買房送老婆
作者: leoth (小貓)   2017-10-30 11:02:00
推樓上,讚
作者: gunya (拎北愛說拎北你管拎北)   2017-10-30 11:04:00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看完你就不會有這些疑問
作者: ilovestudykk (kkk14k)   2017-10-30 12:04:00
乳酸菌的思維:管你實不實 以後就是買車褲送主建物!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7-10-30 19:17:00
兄弟修法可不會只修一條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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