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lc172 (晨星)》之銘言:
: 想知道更多觀點的看法
: 所謂“別幫房東繳房租”這種說法
: 背後前提是自住需求(相對於當大房東二房東或是賺價差這些投資)
: 我一直以為跟租售比是高度相關的
: 當租售比240~360(總價/月租金)買比租好 別幫房東繳房租這種說法就成立了
: 當租售比遠遠高於360 當然是租比買好啊 因為相對於買的價位所背負的費用跟風險
: 我租來純使用 不背風險對我更有利
: 想問說還有沒有其它觀點的?
: 1 買房自住不應該考量租售比
買得起就買,難道你買便當在那邊算?
有住屋需求,建議買,房租只會越來越貴
人口長期往台北集中,房子需求不斷增加
已經開放到南港北投內湖了,以前被視為蛋白...
現在擠得跟什麼一樣
: 2 自住需求下 別幫房東繳房租都是成立的
當然..,你養房東幫他付房貸,他還可以多買幾間
付完房租,結果三年後同一間房漲300萬
剛好一輩子租下去,真的很棒!
: 3 房價所得比更準確
: 4 整篇都是廢文
: 5 北穩南噴 掃貨就對了
長期看房價必漲,只是幅度問題,目前緩漲
不像幾年前暴漲,不過房價長期就是漲
通膨就保證房價一定漲了
: 6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