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請問本版版主如何避免網路訟棍挑釁濫訴?

作者: Neymar (內馬爾)   2017-12-21 17:08:35
※ 引述《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之銘言:
: ※ 引述《Neymar (內馬爾)》之銘言:
: : 想請問版主,如果雙方互相檢舉之後。
: : A方持續挑釁,B方的推文一再容忍並且提醒對方別再持續挑釁
: : A方無視警告。在你的認定也算吵架文?
: 無論是挑釁方還是被挑釁方, 只要回應了對方,
: 就極有可能促使戰火繼續, 同時也影響了看板秩序.
: : 所謂的"靜"待版主處理,在於你的認定是連回推文都不能回,
: : 即使語意已無任何挑釁戰意??
: 就結果而言, 其中一方無論回了甚麼話, 皆促使對方繼續挑釁,
: 即使是所謂「善意的提醒」也屬於影響秩序的「爭吵」行為.
: 如果爭論的內容和看板宗旨相關也就罷了.
: : 在此情況下,A方持續挑釁引戰沒受到額外的處罰,已雙方吵架來處理
: 板規不是設定來處罰人的. 維護整體秩序是才是主要目的.
: : 你真的有在思考如何判決嗎?
我簡單說一下過程的懶人包啦
我和v老闆前陣子的推文互戰,互相檢舉之後。
後續我推文討論都盡量不主動挑起戰火
而v老闆卻一直主動挑釁,甚至還說"誰再靜待版主判決啦"
因此我才再度檢舉v老闆持續挑釁。
推 Neymar: #1QBXr5mA, #1QBwmkJ5 /vaughn/ 11-1, 11-2/ 持續挑釁本人 12/12 20:15
結果angle版主的判決文說我的檢舉案視為吵架文。
版主也認為我的回應是為「善意的提醒」,但是卻認為是影響秩序的「爭吵」行為。
讓大家知道你的判決過程是如此的草率偏頗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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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本檢舉案,請問和q135q135有啥關係?
更何況我和q135q135已經被版主各判定一次警告了。
放心,我不會公佈你的回文,要公佈我會去版務組公佈。
: 如果閣下真不願同其爭吵, 那麼在「那你也自便吧,掰」之後,
: 便無須再補一句「最後一句:我靜待版主判決」云云,
: 更無需在該推文之後再另闢話題討論「律師這幾年都是11%」等
: 無關本板之議題.
所以呢? 這邊不就是我和v老闆的吵架,q135q135來亂入,
我受不了他的亂入因此回嘴,也受到你的判決說雙方都被警告一次了。
請問這部分和此檢舉案
推 Neymar: #1QBXr5mA, #1QBwmkJ5 /vaughn/ 11-1, 11-2/ 持續挑釁本人 12/12 20:15
有什麼關係?
: 在#1QBwmkJ5中, 這種你來我往的對話模式, 如果不算是爭吵,
: 那麼請教一下爭吵的定義.
: 很抱歉, 在我們板務人員的觀點, 即使閣下在語氣中無意挑釁,
: 實質上也「促成」對方繼續爭論, 影響整體看板秩序.
: 既影響看板秩序, 那麼制止是必要的措施.
: 至於誰先動手, 誰錯比較多, 並不是板規該管的部分.
: 在制止以後, 誰還繼續挑釁行為, 就處分誰.
那某些ID持續在各文章放炮噓文一兩句,每次檢舉其行為都被幾乎被視為"無明顯對象"
然後一回應之後(即使不是挑釁回文,用平靜口氣回應),也會被你視為爭吵。
這樣被影射的人,就只能默默吞下去忍受這些特定ID的挑釁行為??
我真的不知道這樣的標準何在...
(雖然我現在已經想通了,把那位特定ID設定黑名單會舒服點。)
作者: Neymar (內馬爾)   2016-12-12 20:15:00
#1QBXr5mA, #1QBwmkJ5 /vaughn/ 11-1, 11-2/ 持續挑釁本人#1QBXr5mA, #1QBwmkJ5 /vaughn/ 11-1, 11-2/ 持續挑釁本人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2-21 17:16:00
沒點名、用影射的,如果客觀可以看得出在指誰的話版主還是該處理一下啦 XD
作者: AIronKuma (Comment allez-vous)   2017-12-21 19:17:00
懶人包:只可以噴別人 不可以被噴 不然就是不公平 (完)別人看空就是買不起 就是要租一輩子? 不噴你要噴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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