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公設地變建地 爭議無交集

作者: wahaha02 (wahahagan)   2017-12-23 1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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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
公設地變建地 爭議無交集2017年12月23日蘋果日報
中市府稱還地於民 部分地主批二次傷害
【洪子恩╱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近期進行「公設用地專案通盤檢討」,將各區未開闢的
公設保留地變更成建地,在若干地區引起爭議,早年土地遭劃分為道路、公共設施的地主
,認為此舉等於二次傷害,市府則認為犧牲部分預定地,讓設施、甚至公園能成真最實際
,目前雙方對話如平行時空,沒有交集。
因少子化、都市變遷、地價成長及國家財政困窘等因素,許多機關、文教、公園預定地的
實際開闢機會可能遙遙無期,台中市府在本次公設檢討草案中,將這些預定地變更為建地
「還地於民」,同時開闢部分公設為折衷方案,不過卻讓40年來等待預定地開發的地主與
居民,形成兩樣情。
闢2.83公頃公園
以南屯區楓樹社區為例,開闢面積共31.01公頃,此次變更取消了14.62公頃的污水處理、
3.6公頃的機關、2.7公頃的文教預定地,住宅區建地則多了20.98公頃,尚未開闢的3.41
公頃公園,部分變換位置,並實際開闢2.83公頃。楓樹腳文化協會執行長江鳳英質疑對當
初受害的地主並不合理。
「應實踐原計劃」
江鳳英指出,楓樹社區30多年前從整片農地被劃入細部計劃,被劃入住宅區的地主如中樂
透,但被劃為道路、公設用地的土地,有的被賤價徵收,沒徵收的只能放著,且不能貸款
,許多撐不過去的老地主早已陸續賣地,直至臨終仍未釋懷,「現在將公設變更為建地,
居民卻渾然不知,難以接受,爭取應將原計劃實踐。」
台中市都發局城鄉計劃科說,市府每年編列預算徵收公設預定地,然經費有限,如徵收1
塊公園就要價超過千萬元,進度緩慢,「最符合公平精神的是『社區共同分擔』開發,但
該時機已過,犧牲無需求預定地換取真正的設施,是最實際的方式,且短短幾年就可完成
。」
都發局:合法合理
城鄉計劃科說,此次變更仍是草案,民眾有意見務必向市府反映,都發局網站都有公告說
明會時間地點。這次公設變更都經過效益、人口、需求性等諸多參數評估,合法合理,對
地主也有交代。
都發局強調:「雖市府在部分公園、公設有過半持分,但市府不可參與建地分配,並無從
中獲利,所持分的土地經分配後,皆作為實際公設。」
心得:寫得有夠隱晦看不懂。關鍵應該在第四段,[許多撐不過去的老地主早已陸續賣地
,直至臨終仍未釋懷,「現在將公設變更為建地,居民卻渾然不知,難以接受,爭取應將
原計劃實踐。」],因為撐不住賣掉,如果當初撐住的話,已經變成建地更值錢,是這樣
嗎?,不過,賣了就賣了,現在去爭,還有著力點嗎?真奇怪。
作者: mayko (mayko)   2017-12-23 17:04:00
你知道早年是多早年嗎..有次我家老爸說某塊道路用地建商要買,說了大致位置後我傻住..不斷的拓寬都有徵收,路心建商要買的部份..應該有40年以上沒徵收,政府就這樣不要臉的用地主的地分文不給,現在才說要重規劃,你說賣就賣了...政府這四五十年白用可沒給半分利息,卡死地主的處份權益.你認為政府裝死當作沒這回事重規劃建地與公設就好了嗎.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眾生 引渡使者)   2017-12-23 18:59:00
現在是跨區重劃,公設地有機會拿ㄧ半建地回來不好嗎?還是再放40年然後缺錢賣公設地給建商容積移轉?然後沒人要就變成公告現值20%至少台中還肯處理這部分,其他縣市幾十年前賤價徵收變學校,遷校後學校變商業區也不會給原地主,土地當省道用王八蛋的大有人在。在不蓋大樓沒容積價值的道路用地能幹嘛?真要靠北,蓋靠北的是國民政府好嘛 徵民地的ㄧ堆
作者: mayko (mayko)   2017-12-23 19:29:00
剛才想到另一個可能,附近居民與建商,打著XX公園,xx學校預定地把房價拉高,現在那塊地居然要變建地,公共設施沒了,view與採光也會變差,這也是會參與抗議的一環(特別會要求政府依規劃建設),爛帳一筆XD...
作者: gglong (豆油)   2017-12-23 20:29:00
以前真的是抽樂透啊!現在土地開發都是市地重劃,道路和公設用地全體比例分擔只要面積不要太小,大家都能分到建地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眾生 引渡使者)   2017-12-23 21:50:00
面積太小還能跟重劃公司買
作者: mayko (mayko)   2017-12-23 21:59:00
以前還有工程受益費,徵你家的地開路,你家剩下的地變臨路地還要繳受益費給政府(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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