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ELLY126 (NELLY)》之銘言:
: 最近看了三月初要動工的預售屋,想請問一些相關問題:
: 1.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契約範本,房地面積誤差超過百分之三者,買方得解除契約。建商
的
買方找補最多百分之二
: 2.履約保證機制,建商為同業連帶擔保,上網查詢資料後應該是公司子公司。
建商子公司擔保,法規規定可以
: 3.驗收部分,買方有權利要求房地總價百分之五作為交屋保留款,建商給的為10萬元,
並
交屋保留款該扣多少
沒有硬性規定
: 4.房地產所有權移轉登記,使用執照核發後收到通知後即須備妥文件辦理轉移登記,這
項
銀行貸款及過戶
由代書一起辦理設定過戶
代書會口頭通知撥款給建商
: 5.交屋日起30日後,水電瓦斯費才需要買付,但這項列為交屋當日後及需買方付款,
通常會要買方付一筆暫付款
多退少補
: 6.公證費的作用是什麼,用大大了解這個得嗎?因為這項費用應該為雙方各負擔一半,
合?
預售屋買賣契約簽訂,沒有公證費
可以問建商,它的用途為何
: 有些人說這些價錢如果沒有列出,也是內含在房價,想請問有沒有對這塊比較了解的或
有
這些費用,不會列在預售屋買賣契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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