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公寓大樓繳管理費是天經地義的事
主要目的是用來維護社區內的公共環境 並當作公共基金以備不時之需
而管理費的計算大多是根據坪數
房屋坪數越大的住戶就必須繳越多管理費 似乎也很合理
在下住的地方就是這樣 而我也覺得理所當然地按時繳交管理費
一直到最近其他住戶討論其他議題時扯到管理費 我才開始思考背後的道理
本魯住的地方分大小兩種坪數 所以管理費分兩種金額(先不論車位等其他項目)
有一些健身房KTV之類的公設 遇到節慶也會辦些活動
前陣子辦活動時 為避免人數太多 一戶限制三人參加
活動過後開管委會時就有住大坪數的住戶提出質疑
為什麼他繳的管理費比小坪數的屋主多 卻跟小坪數一樣都只能三人參加活動?
如果權益的分配是以戶為單位 為什麼管理費卻是用坪而不是戶?
他們家對公設的使用沒比較多 人口不多搭的電梯用的公電也沒比較多
那這樣是否公平?
將來若有公設需大規模維護整修需要大量資金時
在公共基金不足的情況下 勢必要向住戶徵收或由住戶共同分攤
那麼到時該是以戶為單位還是以坪為單位?
另外使用特定公設需另外收費 其中部份使用率不高
為鼓勵大家使用目前有開放每戶每週可免費使用三小時
但這項權益一樣是以戶為單位
看完他的質疑後我陷入了沉思 發現他所說的不無道理
如果管理費主要的目的是維護公共環境
那基於使用者付費的原則下 應該是使用越多的人/戶負擔越多
為什麼會是以坪數來計算呢?
或許坪數越大的空間可以住更多人 使用公設的比例越高
但這項假設是有問題的
難道我今天單身一人就不能因為想住大一點的空間而買大一點的房子嗎?
我一人住大坪數 使用公設的比例應該會比住小坪數的一家四口還來得少吧?
我喜歡大空間 所以我在買房時已經為此付出代價(建商以坪計價)
為什麼之後還要因為這點而持續付出比別人更高的代價
為什麼要以我的私人空間為根據去分攤公共空間的花費?
這項花費也只會花在公共空間 不會花在我的私人空間
重點是 當社區開放權益給住戶時 似乎常看到以戶為單位去分配
而不是說你家是大坪數 所以分配給你的公設點數比較多 或是 你可以帶更多人參加活動
這樣是不是不合邏輯?
或許有人會說 事情就是這樣運作 不爽不要住 不爽不要繳
或是有本事去住透天啊之類的
不過這對問題的解決一點幫助也沒有
不然對勞基法修法不滿的鄉民也可以不爽不要工作 或 有本事就不要住台灣
我疑惑的是 權益跟責任應該是要對等的
付越大的責任就該享有越大的權益 反之亦然
但在管理費的運作上似乎不是這麼回事
是我的思考有哪裡漏掉的嗎?
不曉得各位的看法是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