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媽媽過世後,兩兄弟繼承了一個機械車位 (在大安區)
因為兄弟都在國外定居了,所以想說就把車位賣掉
但是跟房屋仲介簽約後過不久仲介說這個車位不合法會有麻煩
還元仲介的訊息:
"這個車位的建號在登記的用途是商業用、日常生活用品零售用,
所以不能當作車位使用,那個機械車位的設備應該是後來加裝上去的。
因為非車位用途而當車位使用,現況台北市蠻容易被檢舉就會拆掉 (尤其有刊登廣告)
,所以我們公司是建議出租對您會比較好,出售的風險太高。"
但是兩兄弟已經長年不在台灣,也沒人可以幫忙,出租實在麻煩
放著不管每個月還要繳1千多管理費(也不能設自動轉帳要現金親自繳給管理員...)
偶爾有一些多的花費(今年又突然要多繳2萬多電梯修繕費)
而且那車位在地下室,根本不知道怎麼會有商業用的方式
想請問該怎麼處理,可以自己去檢舉車位非法使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