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獎勵車位無獨立權狀正常嗎?

作者: sdhpipt   2018-03-14 13:02:48
先聲明這個我不太懂 只是稍微討論一下 不一定正確
推 miffy1482: 內政部100年有函頒,廢除84年停獎使用的規定(所有權人 03/14 11:55
→ miffy1482: 不應排除於公眾之外),看起來應該是所有停獎車位的規 03/14 11:55
→ miffy1482: 定一起改?!另外停獎好像於101年已經落日了,102年之 03/14 11:55
→ miffy1482: 後的建照應該也無法申請停獎。不知道是否有誤解? 03/14 11:55
以台北市為例
"臺北市建築物增設室內公用停車空間供公眾使用鼓勵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增設停車空間,指新建之建築物依都市計畫法令及其他法
令規定設置法定停車空間以外再增設之停車空間,並依停車場法或相
關法令規定對外開放供公眾停車使用者。
(.......)
五、依本要點增設停車空間之建築物允建總樓地板面積,依下列公式計算...."
這個法規目前還是現行法規 要申請的話還是有獎勵的
不知道這樣解讀正不正確?
※ 引述《sandwichC ( )》之銘言:
: 此建案是2016年開賣的 (先建後售),我是今年買
: 所以看起來建商應該還是可以申請獎勵車位?
: 另請教 sdhpipt 大,這個車位我純粹個人使用不營業可以嗎?
你先要確定這個車位是不是停獎車位
去查建照或使照裡面各樓層有寫
如果是的話
應該是要委託給貴社區承包營業停車場的營運商出租臨停
或者是貴社區自行經營也可以
作者: sdhpipt   2018-03-14 13:08:00
看北市的辦法 似乎是增設1個車位 樓上可以多蓋15平米但是最少要多增設20個
作者: miffy1482 (奶油 ^^)   2018-03-14 13:35:00
內政部的停獎規定應該是已經於101年落日了但是考量每個縣市都市發展及停車需求狀況不同有開放各縣市政府訂定自治條例或要點另外依內政部100年的函頒來看,停獎車位應該就是要開放公眾使用,原先84年的規定是認為所有權人可自行使用因為所有權人屬於公眾的範圍,但是這被監察院糾正了所有才會有100年的函頒(目前查到的俟乎是這樣,若有錯誤煩請再給予糾正)(似乎).....另外停獎辦法的修正,好像是源起於一品苑
作者: a001ou (肉蟲)   2018-03-14 13:57:00
我時不時去植物園散步 但我真的不知道一品苑停車場入口在哪? 相反的帝寶就很明顯 收費也很合理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8-03-14 14:05:00
最初的獎勵車位是因為當時汽車數量飆漲但一般公寓都沒有汽車停車場導致巷弄街路違停亂七八糟所以鼓勵蓋停車格就算自用也是舒緩街道停車格負擔,不過如今已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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