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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315001716-260402
內文:
房仲擅抬高房價 中飽私囊70萬被起訴
2018年03月15日 11:09 中時 陳志賢
國內知名房仲公司張姓業務主任,涉嫌在仲介房屋買賣時,隱瞞買家抬高售價70萬元後,
再將70萬元中飽私囊,事後買家因貸款問題解約,要求仲介公司還款,才知被騙走70萬元
。台北地檢署15日依詐欺罪起訴張男,並請求法院依法收收張70萬元不法所得。
起訴書指出,27歲張男擔任某仲介公司大直重劃店業務主任,2016年5月受陳姓男子委託
,購買林姓男子位於北市文山區和興路房屋,約定以2225萬元購買,張男明知林男亦同意
以2225萬元出售,竟故意隱瞞,還向陳男佯稱林開價2300萬元。
張還騙陳男說,林姓屋主因妻子需款急用,故須先交付70萬元給林妻,契約成交價載明
2300萬元即可,2016年5月9日陳與林簽約後,陳當天將70萬元交予張男,張騙走70萬元得
逞。
事後,陳因貸款額度不足而解約,但房仲公司扣除違約金後,並未退還70萬元,陳男向林
妻求證,得知林妻根本未說過要70萬元,而張亦未將70萬元交付林妻,始知受騙,憤而提
告。
心得:
又是一個不對稱資訊使用的案例
若中間沒出意外解約 錢不就被騙走了
以前成功成交的案例裡 不知道有多少相同或類似的狀況
就是有這種老鼠屎 房仲才會被大眾刻板印象所討厭
回歸老實跟誠信 就不知道怎麼做生意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