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關於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

作者: tamacugi (哥吉拉)   2018-04-18 11:21:31
關於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實在太多不正確的觀念
以往房價上漲,假設當初簽約3000萬,蓋好後漲到4000萬
消費者想要解約對建商完全不痛不癢 (甚至說,歡迎XD)
看在錢的份上,消費者也就算了
但我可以預言,今後建商像這樣便宜行事的方式只會越來越少
消費者的糾紛將會越來越多
以往積非成是的做法,將會逐一被導正
首先 #1QrDg6xk [閒聊]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
有詢問關於違反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效力為何?
有人在推文說以簽名的版本為主
基本上合約只有分兩種,有簽名的跟沒簽名的
沒簽名的沒有效力,有簽名的才有效力
如果"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只針對沒簽名的才有規範
那這法律是定搞笑的嗎?
有沒有效力,要參照
**
消保法(消費者保護法) 第 17 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預防消費糾紛,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定型化契約之公平
化,得選擇特定行業,擬訂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報請行
政院核定後公告之。
....
違反第一項公告之定型化契約,其定型化契約條款無效。該定型化契約之
效力,依前條規定定之。
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記載之事項,雖未記載於定型化契約,仍構成契約之
內容。
...
**
簡單說,你違反的話,無效
你沒寫上去的話,法律規定就直接是你的內建條文,想閃也閃不掉
又 回文的 #1QrLI3in
詢問,廠商使用"同級品"這種字眼
推文還回說這是廠商保留彈性,跟旅行社同等級飯店類似意思
還很多人贊同這種理論....我真是快昏倒
所以說專業的問題,網路上很多免費的回答都有問題
首先,實務上這樣做我知道
但這是一種積非成是的情況,將來都會被導正
首先先不論是否違反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我假設就算合法好了
那保留這種有模糊空間的彈性對廠商有利嗎?
錯!
答案是對廠商更不利
因為 消保法 第 11 條有規定 "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翻成白話一點,保留這種彈性,將來是不是同級品
不是廠商說了算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8-04-18 11:32:00
推 t大真的慷慨分享房版中 仲仲、代銷、投資客 是大多數所以 自然 會故意給消費者 錯誤的資訊
作者: inthenchen ( )   2018-04-18 11:34:00
前面講的還可以,但不要動不動說人是營業員好嗎?你都知道實務就是這樣了,一般人也只是照實際認知回答好嗎?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8-04-18 11:34:00
這樣 房地慘相關從業人員 才能從中大賺黑心錢
作者: inthenchen ( )   2018-04-18 11:35:00
講你覺得不合意的話就是多多,仲仲,這就是這個板最奇怪的地方,整天扣人帽子你講這些不如多提醒那個原po預售屋的風險還比較有用,預售屋的爭議真的按你講的打官司,還真沒幾個對原住戶有利到哪裡的判決,頂多減少價金之類,但一開始就蓋的爛有解嗎?看看那個合宜住宅就知道了
作者: wind100 (謹此紀念我第一部坐駕)   2018-04-18 11:45:00
契約內容違反者 無效 並非全部契約無效
作者: magickevin (快樂是種天賦)   2018-04-18 11:48:00
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 隨便消費者解釋
作者: inthenchen ( )   2018-04-18 11:56:00
再來是也不可能消費者說了算,有爭議的時候當然是找第三人,像是建材商公會(不知道是否真有這個東西)之類的出來說明。消費者說了算,當法院你家開的?
作者: sbdr (鼻子直痛鼻血直流沒看)   2018-04-18 12:26:00
其實重點都是建商吃準小消費者沒餘力跟他打官司幾千幾百件遇到一個有力打的再賠就好,還是賺更別提多數小消費者可能還會被他們法務唬住摸摸鼻子算了
作者: tamacugi (哥吉拉)   2018-04-18 12:36:00
1.有利於建商的解釋 2.對雙方都公平的解釋 3.有利於消費者的解釋,法律很明顯是對消費者有利,當然跟隨便解釋不一樣,但是我認為可以反面解讀為對建商不利之解釋
作者: poeoe   2018-04-18 13:04:00
其實消保法對定型化契約這部分確實有很多對消費者有利的條文 可惜很多購屋者不知道
作者: matsui55 (盡其在我)   2018-04-18 15:51:00
建商會囂張從來不是法規有問題,是認事用法的法官有問題。沒打過建商別說你知道什麼叫黑心法官。真正要保護消費者就是(自住客)別買預售屋...有些國家禁止預售屋買賣不是沒有道理。
作者: likewinnie (winnie)   2018-04-18 16:03:00
謝謝t大,請問t大,這樣是可以要求建商寫明白哪個廠牌嗎
作者: inthenchen ( )   2018-04-18 16:46:00
完全同意matsui55,前不久才一個新聞,建商管線裝錯,結果家裡整天大便味,官司打了八年,最後法官判建商賠給六戶去分大概一百多萬,這就是本篇所說的法律給的消費者保障,呵呵。一戶分個20萬,大便味吸八年,你要嗎?
作者: likewinnie (winnie)   2018-04-18 17:42:00
t大謝謝您回覆,我明白,但是偏偏建商不是只寫一個品牌同時寫了3,4個品牌,這樣怎麼辦?他會說他們不可能寫死
作者: inthenchen ( )   2018-04-18 17:42:00
因為你說我的回答有問題,我不認同你的意見,當然只好噓。我說的就是實務上就是這樣處理,有錯嗎?原po有問建商可以寫明白建材嗎?結果建商回他:不爽不要買。這,才是現實。我從頭到尾都是就事論事,沒有人身攻擊,結果你一開篇就說底下回答的人是營業員,但我明明就不是,而且我也沒有投資房,只是一個有自住房而且有過買賣房屋經驗的普通人,所以,到底是我該檢舉你還是你該檢舉我呢?那個原po一直想指定建材,我一開始就回他想指定就退建材自己弄毛胚屋,結果他又回:不划算。想要划算就要承擔風險阿,既不想擔風險,又想要便宜,我只能說天底下好康的事情沒那麼多那個原po如果聽了你的建議買了預售屋,想說之後再來跟消保官申訴,這樣才真的是害人好嗎?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8-04-18 19:16:00
的確 法官可能是蠻嚴重的問題之前 新聞有報導 很誇張的法官所以 一般人 真的不要買預售屋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 才是法律的基本原則 XD如果想買預售屋 可以參考 南港 無雙豪宅這堪稱 預售屋 經典中之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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