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般土地買賣時,
如果遇到鄰居占用土地,
處理相關事務的手續費或官司訴訟等費用是哪一方負責呢?
小弟買了一塊地準備自建。
在歷經三次鑑界後確認了有不同兩邊鄰居的圍牆佔用了一點點我方土地,
因為三次鑑界歷時快三個月,(同一組人量三次地界就改了三次)
過程中仲介請我們匯款至履保帳戶付清款項。
與鄰居的佔用協調也因為過戶完成,
原本由原地主與鄰居協調變成由我方找鄰居調解。
這幾天就要和鄰居進行調解,
大致上處理應該會由我方負擔拆去占用圍牆並蓋新的公用牆。
請教大家我能不能向原地主要求負擔一部分的手續費用?
又或者調解不成,真的要打官司的費用或是損失可以向原地主求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