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買房遇到爛房仲>>後續發展

作者: waiyu129 (吱吱貓)   2018-06-05 14:17:28
: 如題,但我還是在這裡先敘述我的買房狀況,文有點長......
: 今年一月底,找了一間頗有名氣的房仲業者簽約買房,在簽約時,
: 因為該物件是在死巷內,而對外道路只有一條,但地權上分成兩段,分
: 別是A段(建商私人土地,是水泥馬路)B段(是附近幼兒園私人土地的柏
: 油路)。在簽約時,我曾提出質疑,這樣以後出入會不會有狀況,路權會
: 不會有問題?當時房仲店長的回應:以往的經驗,這種路權沒有問題啦
: !很好申請的!我第一次買房,也沒啥經驗想說他們應該是專業的,就
: 選擇相信他們的話。
: 接著就要準備申請銀行貸款了,我個人是公教身分,也沒有貸過款
: 個人信用良好,所以找了中信銀的公教貸款,所有的問題,就是在銀行申
: 請貸款過程,才讓我了解這物件的路權根本就是大問題!因為中信銀要求
: 我提供道路養護證明,他才敢借貸,這個狀況也請該房仲業者的特約代書
: 處理。
: 就這樣過了一段時間,直到某天我要去房仲借鑰匙丈量內部整修,這
: 時後店長走出來說:ㄟ~那個道路養護證明里長不敢開,所以幫你找下一家
: 銀行喔!我心想:什麼里長這麼蝦?於是,我親自去找里長問這件事,里長
: 說:他完全沒說"不敢開",這個東西要去請區公所來認定是否能開證明,他
: 沒有這個權限,如果區公所認可,他當然是能蓋章開證明。我把這樣的對話
: 內容轉述給代書,代書也回應他會再去處理這一部分。
: 又隔了一、兩週,代書說他找到A段路地主簽到"路權同意書"了。也送去中
: 信銀,但是最後中信銀依舊不給貸,理由是這個同意書中信銀不認為可以完全
: 保障物件的價值,除非請地主去設定A段路的"地役權",問題是這個東西,對
: 地主來說是很麻煩的是,所以地主也拒絕去做這個東西。所以中信銀的房貸,
: 我是注定無法申請了,只能去找下一家......但是因為申貸需要時間,這個時候
: ,已經超過當初簽約的4/10交屋,所以有和賣方出來簽契約展延的同意書,將交
: 屋日延到5/2,同時代書也說:下一家應該有八成的成功率,應該不用太擔心!
: 就這樣換了第二家是華南銀行,這次還是被打槍,華南說他對A段沒意見,對
: B段有疑慮,希望我們可以也簽到B段的路權同意書,但是問題來了,B段地主拒絕
: ,所以也拿不到同意書,這表示我要找第三家銀行,而交屋日又已經超過了5/2,
: 這時候賣方也開始拿我超過時間有違約,要求我不要只找一家,他介紹我另一家
: 保證一定能貸,但是銀行利率是4%且10年要還完,再不快點交屋就要寄存證信函
: 要求我繳超過交屋日的罰金(契約書的條款)。
: 因為路權問題,拖延到交屋日,但是我是照著代書給的程序步調走,卻變成
: 好像都是我的責任,但問題是,申貸這麼不順利不是我個人狀況,是房屋路權問題
: ,整個買賣過程,房仲的態度就是消極,說話也不誠實。房仲費早在簽約後兩日
: 就要求我付完,他就是看準我沒經驗,拿了錢又愛理不理,真的讓人很生氣,我可
: 以透過什麼方式來討些公道,請各位大大給點意見,並且希望大家以後簽約買房前
: 真的要先把契約書帶回家好好研讀.......不要像我一樣被欺負到底Q_Q......
這件事的續集又是另一個經典,我只想單純的買房自住啊!!
繼上次因路權延伸出的貸款狀況,後來找了第三家銀行,順利申貸,利率也在可接
受範圍,而賣方也出來簽契約展延,好像可以順利完成了......
不過,因為我爸也有來看過這間房子,以他的經驗(自己蓋過4間房子),他一直認
為這間房子的土地沒有所有權狀上寫的97平方公尺那麼多,叫我們一定要去申請鑑界。
我們先自己拿捲尺大概量了一下:只有68平方公尺!!於是,我們決定去申請鑑界....
很好,地政人員說:這不用鑑了,因為已經超過容許誤差範圍(也就是真的差太多)
少的部分就是被隔壁占去,但兩棟房子是相連一起蓋的,真的不懂當初建商的蓋法??
同時間,我也去該房仲的總公司直接上門客訴,後來法務回應說,如果我可以解掉這個
案子,那他們就會把房仲費全退,這件事到這裡就好了!看起來房仲也不想再拖下去。
現在的問題是,不曉得賣方要不要合意解約(我覺得他不想),但好像這也不能全算
是賣方的錯誤,只是他當初跟建商買房也沒去認真量過。現在我也傾向要解約,可是這
似乎不能算是重大瑕疵,但是在現況說明書上,他們自己又勾"無"遭人侵占,不知道從
法律面來說,我是不是比較有利可以提出解約?
p.s.我還得趕在展延期限前處理好,不然又要被賣方哭邀逾期要我繳罰金。
再次血淚呼籲,買中古透天的路權、土地、契約看清楚問清楚,為何我一直遇到不應該
遇到的奇葩問題?
作者: centra (ukyo)   2018-06-06 09:58:00
請問是哪一間仲介
作者: inthenchen ( )   2018-06-05 14:18:00
爸爸好厲害這個應該算重大瑕疵了,應該不用太擔心
作者: iq1000x (台串彭于晏)   2018-06-05 14:29:00
地少了3分之1怎麼不算重大瑕疵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8-06-05 14:32:00
這……真的是沒有最扯 只有更扯 哈加油 買屋是人生的試煉
作者: vava5566 (發發5566)   2018-06-05 14:35:00
或許可以退你多出來坪數的錢,當然不買最好。問題似乎太多惹
作者: deltaz (我還懂不懂飛翔)   2018-06-05 14:35:00
還好你發現的早,加油阿!
作者: ethel617 (聆雪)   2018-06-05 14:43:00
這太扯了
作者: lovemost (螃蟹)   2018-06-05 14:44:00
這太扯了
作者: kid1a2b3c4d (陳可勳)   2018-06-05 14:52:00
真的很瞎....少三分之一 屋主應該很想哭XD又或者屋主根本之道
作者: G8MO (永慶 房地產工程師 八毛)   2018-06-05 14:53:00
其實少坪數的案例不少,但少這麼多真是奇耙
作者: kid1a2b3c4d (陳可勳)   2018-06-05 14:53:00
*知道
作者: pponywong (pony)   2018-06-05 14:56:00
你爸幫你賺到很多土地欸 這建案也真的很奇耙
作者: G8MO (永慶 房地產工程師 八毛)   2018-06-05 15:10:00
不算賣方問題 房仲也有問題喔~~
作者: likewinnie (winnie)   2018-06-05 15:13:00
請問買新大樓的新成屋會有少土地這種問題嗎?
作者: Arietta (坐看雲起時)   2018-06-05 15:25:00
少三分之一怎麼會不是重大瑕疵XD
作者: zmiou (強)   2018-06-05 15:42:00
地少三分之一銀行可以貸喔!?
作者: wj790418 (懶懶散散)   2018-06-05 15:51:00
無奇不有....超扯...
作者: tbere2002 (玩命阿飄)   2018-06-05 16:09:00
重大瑕疵啊 叫他賠錢
作者: skygi (歪國人)   2018-06-05 16:24:00
這樣重大瑕疵~~仲介方都不用賠償嗎~~
作者: f871114 (大漠蒼鷹)   2018-06-05 16:36:00
哪家啊超扯
作者: lovejeff (派派派)   2018-06-05 16:42:00
爸爸好猛
作者: suyusian   2018-06-05 16:50:00
這樣你還覺得不算重大瑕疵,真的是佛心來著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8-06-05 17:35:00
很稀有的重大瑕疵 XD
作者: diiiib (cc)   2018-06-05 17:44:00
好厲害的爸爸
作者: waiyu129 (吱吱貓)   2018-06-05 18:00:00
因為土地登記的謄本就寫97平方公尺,照常理會相信謄本上寫的,殊不知我去鑑出來竟是這樣
作者: bryant780417 (bryant780417)   2018-06-05 19:44:00
佩服你爸 要感謝他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8-06-05 20:17:00
那家仲介?真的好爛
作者: mydarkfight (艾特)   2018-06-05 20:20:00
坪數落差那麼大還不算重大???
作者: puccalin (升格為敗家女)   2018-06-05 21:06:00
哇塞......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點)   2018-06-05 21:38:00
地被隔壁佔走啊,那叫原屋主處理啊,不然價錢就降1/3啊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8-06-05 23:06:00
作者: catsptt (貓)   2018-06-05 23:40:00
你太好欺負了,不僅可以無償解約,還能提告房仲跟賣方呢~先去找律師談談吧
作者: ya1227 (chuan)   2018-06-05 23:42:00
你爸是貴人來著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8-06-06 01:37:00
不管有沒交易,這仲介費要找消基會直接去警局 報詐欺虛報坪數詐欺對仲介與屋主提告你買的是97他要賣你的是68 ,這仲介費不管怎樣都要全退勒
作者: rgbff ( ̄▽ ̄)   2018-06-06 11:05:00
坪數差這麼多還不算重大瑕疵...是要爆炸才算嗎可以告仲介了吧
作者: juicebeach (1518E)   2018-06-06 11:26:00
你也太好說話了吧...
作者: beja (迪恩林)   2018-06-06 12:34:00
民法226,256條寄存證信函保留證據,代表妳有催告要解約了
作者: ee4bdog (電子狗)   2018-06-06 14:31:00
想像一下5*6的空間,差29平方米很誇張。。。
作者: AGODC (我會游仰式了^^)   2018-06-07 07:20:00
少1/3當然是賣方的錯阿,他自己買的時候沒量關你屁事。而且B段路權以後會卡死你,給10萬/年租金不然封路,你給不給?銀行不敢貸的房子你還敢買喔?是我一定直接退了
作者: easyjob (hatefire)   2018-06-07 15:18:00
你告賣家,賣家可以告鄰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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