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房客不願意搬該怎麼辦?

作者: tamacugi (哥吉拉)   2018-07-14 13:03:33
推 tamacugi: 兩個層面處理,一是對房客邊告邊協商搬遷,二是對買方 07/13 23:28
→ tamacugi: 協商延後交屋,其他動作都只是輔助性質 07/13 23:28
對買方那邊就不提了
有人說買方跟房客勾結,我想這機率很低
把房子弄到不能交屋,對買方一點好處也沒有
對房客那邊,就是邊打官司邊協商
再講白一點,協商=給錢
講到這裡,一定有很多人不能接受
對這種賴皮房客還要給錢? 正義在哪裡? 公道在哪裡?
歡迎來到現實世界
我只講一個非常簡單的原則
當給錢利大於弊時,那就給錢
至於為什麼要提告
我當然知道提告曠日費時,連律師都不推薦
但我也問一個很簡單的問題
除了提告,請問有任何方式能保證100%能拿回房屋嗎?
答案是沒有!
這種官司一定贏,但或許花N年時間
從告的當天起算,N年就一定保證能拿的回來
拖了x天才去告,那就是x天+N年的時間才能確定拿回來
二來我畫個簡單的賽局圖
**
房客
搬 不搬

錢 (-3,5) (3,3)



到 (-5,-10) (-10,-5)

**
均衡解一般落在給錢搬,或是告到底不搬兩種可能
但是邊告邊協商的好處是
一來提告減少他不搬的利益 3 → 1
再來協商增加他搬的利益 -10 → -3
會形成一個新賽局
**
房客
搬 不搬

錢 (-3,5) (3,1)



到 (-5,-3) (-10,-5)

**
可確保均衡解落在給錢搬家
至於其他有的沒的做法,已經有人分析為何不可行
也就不再多說明了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8-07-17 01:04:00
都要有啦,所有能做的方式全管齊下。
作者: tamacugi (哥吉拉)   2017-07-13 23:28:00
兩個層面處理,一是對房客邊告邊協商搬遷,二是對買方協商延後交屋,其他動作都只是輔助性質
作者: deltaz (我還懂不懂飛翔)   2018-07-14 13:05:00
又不是搞成不定期約了,一定拿得回來,只是他賣屋時間壓太緊才會搞成這樣
作者: IS0987 (FQ)   2018-07-14 13:13:00
當然雙管齊下策略沒錯,只是我覺得說不定租客名下根本空的= =
作者: tamacugi (哥吉拉)   2018-07-14 13:15:00
是阿,提告是告遷讓房屋,不是告返還租金
作者: IS0987 (FQ)   2018-07-14 13:18:00
這種無賴死豬不怕滾水燙,就像我同學的爸爸擺攤賣吃的,被警察開單也沒在怕,因為賺現金名下又沒財產對他來講開一張跟開十張差別不大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8-07-14 13:20:00
當然是遷讓房屋跟不當得利還有損害賠償一起都上啊 我看房客等看到訴訟標的金額大概會先嚇到隔天自己跑路XD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8-07-14 13:24:00
私法的效率比司法高很多,請多多參考
作者: inthenchen ( )   2018-07-14 13:28:00
雙管齊下效果好
作者: dcat (長統靴的貓)   2018-07-14 13:33:00
那..租客只要在最後賴皮一下,就可以再把租金賺回來了@@?
作者: IS0987 (FQ)   2018-07-14 13:35:00
樓上這樣說也不是啦
作者: dcat (長統靴的貓)   2018-07-14 13:36:00
如果是臉皮厚名下又沒有財產的話(汗
作者: IS0987 (FQ)   2018-07-14 13:36:00
那就...XDD這就跟很多老闆欠員工或廠商貨款,名下空空你也不能怎樣啊告贏也沒啥用
作者: inthenchen ( )   2018-07-14 13:42:00
所以說租客真的要慎選...
作者: IS0987 (FQ)   2018-07-14 13:44:00
原原po那個,很像連壓金都沒有收,真的蠻扯的!有時候在簽約時一租兩壓這個錢如果拿不出來的話,可能也要多注意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7-14 14:38:00
看到簽租賃契約連押金都沒有拿的人,你覺得這個房東處理事務的能力會有多好?花錢讓專業的來啦!
作者: Midcarry (Tactician)   2018-07-14 14:39:00
專業的 代書 房仲都有啊,可是他們都沒跟我說就是了...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7-14 14:39:00
房客看房東一直找人來看房子時,或許心理就已經盤算好了。我說的花錢讓專業的來,是指請房客走這部分。
作者: Midcarry (Tactician)   2018-07-14 14:40:00
只好默默吞了,花錢請律師打官司請走房客?不太懂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7-14 14:41:00
要嘛你找律師(例如:某個包租公……),不然就找專營法拍的仲介公司。
作者: Midcarry (Tactician)   2018-07-14 14:42:00
他們就是堅持要10月底才要走,他們有收聚賭的錢,在那棟房子客廳打麻將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7-14 14:42:00
聚賭的錢,這太好了!
作者: Midcarry (Tactician)   2018-07-14 14:43:00
刑事不是要我多付律師錢打官司又對我沒什麼好處嗎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7-14 14:43:00
刑法第268條。但小心連你自己也可能會有事。
作者: Midcarry (Tactician)   2018-07-14 14:44:00
那還是算了 好恐怖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7-14 14:44:00
市面上的租賃契約,大都會有一條不可從事違法的事情之類的條文。真的好聚好散啦!找專業的人去談判。租給賭場,這你也敢做,真是有趣。好啦!我料想你事先不知情啦!我朋友租房子給別人,後來作為賭場被破獲,房東也被叫去做筆錄。
作者: Midcarry (Tactician)   2018-07-14 14:47:00
我是不知情啊 畢竟麻將桌只有一張人來了就收錢開始打了...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7-14 14:49:00
花錢請人去談判,或是找對租賃這方面比較懂的律師去處理。
作者: tamacugi (哥吉拉)   2018-07-14 14:59:00
10月底會搬這個話的可信度?契約白紙黑字都可以不理了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7-14 15:01:00
別傻了!現在就趕人了啦!開賭場的人,就是罪犯,你會相信罪犯的話?照禮數來,8月1日前搬走,貼點錢給對方搬家費當紅包。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8-07-14 15:03:00
刑事只要去警察局報案他們開賭場就好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7-14 15:03:00
先禮後兵。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8-07-14 15:04:00
有證據警察就會辦了 不用請律師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7-14 15:04:00
是沒錯!但怕對方腦羞成怒,破壞屋內設備就不好了。開賭場可以當作談判籌碼,非必要最好別報警。
作者: tamacugi (哥吉拉)   2018-07-14 15:06:00
先講10月,然後再改年底,然後改過年前,然後改過年後,然後....
作者: Midcarry (Tactician)   2018-07-14 16:24:00
我想問一下目前水電費是他們繳的,怎麼樣才能改成我來繳?這樣子就不會有強制罪的問題了好像要拿上一期水電繳費收據...感覺很難討到...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7-14 17:33:00
如果水電單目前就是你的名字,只是變更通訊地址的話,你當然有權利。你這樣子真的不行,花錢去找專業人士處理啦!只是如果買賣過戶的話,承辦地政士有些會協助過戶水電號,這部分你要問承辦地政士了。
作者: tamacugi (哥吉拉)   2018-07-14 17:43:00
可以換但不能斷水電,故無實益
作者: deltaz (我還懂不懂飛翔)   2018-07-14 19:30:00
如果帳單在自己名下,可以不小心忘記繳錢嗎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8-07-15 03:13:00
民法443通知8/2起你要準備裝潢
作者: Midcarry (Tactician)   2018-07-15 12:02:00
通知要裝潢也沒用吧 我已經寄存證信函告知租約到8/1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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