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ipher (紫星)》之銘言:
: 這樣6年後還不是一樣會被逼搬家,頂多這6年租金比較便宜而已
: 如果真的要穩定,應該推終身制的社會住宅
如果是終身制,那同等於99年的貸款,也等於99年的租約也等於就是送給房客了。
那一住進去就要住一輩子,那不就是叮子戶?也不可行吧。
別說什麼記點什麼,人家住的好好的,住二三十年,誰敢去記點?到時後以死相抗
叫覺青玩死你都會。
基本上社會住宅6~10年都是合理的,或者改名字叫「社會青年住宅」,只幫你在年輕
階段有一個小窩,其他靠自己努力,總不能啃到老吧?要是這麼便宜租金可以租一輩子
那誰要買房?大家都叫政府生房子出來阿,不然我就賴皮睡接上打滾給你看。我不管我不
管,我就是要你生一間社會住宅給我 >_<
基本上政府要讓民眾住得起,可房地又不是公家的,怎麼辦?最理想的狀況當然是
住得起、買得起、炒得起
能住能買順便還能多炒一間當養老本是最好的。
好比說來個大四房高樓層面公園600萬,另一間三房兩廳的買400萬,一邊住一邊等
三房兩廳的增值到一千萬出脫。
多美好的人生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