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錢?)
2018-09-22 10:30:45大家關心的新北市部分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B020180001010700-1040507
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辦理建築物一定規模以下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要點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5月7日
一、本要點依建築法第七十三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二、建築物依本要點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者,其使用仍應符合都市計畫土
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或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之容許使用項目及開
發許可規定。
三、建築物曾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如總樓層二十層以上或高度超過七十公
尺以上之辦公、商業或綜合性大樓及總樓層三十層以上或高度一百公
尺以上之住宅大樓等建築物用途變更涉變更環境影響評估內容應辦理
變更使用執照;八十四年十月十八日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
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發布後領得建築執照之建築物總樓層二十層以上高
度超過七十公尺之原住宅大樓,地面三層以上用途變更為非住宅使用
涉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應辦理變更使用執照。
四、建築物符合本要點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者,得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
但各目
的事業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五、建築物符合本要點附表一使用類組變更,申請變更使用執照者,應依
建築物原領使用執照之類組為準。但已辦理變更使用執照者,以最後
一次變更使用執照所登載之類組為準。
附表一
六、建築物依本要點申請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者,其申請應以戶為單位或
已具有一小時防火時效之防火牆或防火門窗區劃為使用範圍,其面積
不得逾附表一所規定之使用面積及規模。
後面還有幾條規定
不過看起來
AMAX當住宅應該是沒甚麼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