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買了一間預售屋,
因為建商延遲拿到使照的時間已經超過合約裡約定的三個月,
最近在跟建商談解約,
但建商說因為信託及使照時間問題,
目前解約我也沒辦法拿到已繳款的錢,
要等到拿使照才能跟信託銀行動用這筆信託的錢,
因為預計12月拿使照,
希望我給他們轉賣到12月底前,
12月底後如賣不掉則由他們原價買回,
雖然這樣我要多等兩個月,
但結果應該是一樣的,
都是讓我能拿回我的錢,
可是感覺他們講一堆因為信託法什麼的理由,
就是不想讓我解約,
我想請問有經驗的大大,
建商會因為信託的關係,
就算我解約還是拿不出來我繳的錢嗎?
建商想用轉賣拖延到12月拿使照,
如賣不掉再由他們買回,
這樣跟我直接解約不是一樣的結果嗎?
他們這樣有什麼好處呢?
還是可能另有其他陰謀?
如知道答案感謝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