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幾間房, 對於雨遮還是有幾個疑問
目前看的建案是全戶都有雨遮, 雨遮範圍算是蠻大的
佔了總坪數的8%(扣掉空設比, 實際可用只剩58%....
1. 如果請人量測時計坪數, 也是會把樑柱+雨遮算進去嗎(雨遮不登記, 計算方式會變吧?
如果量測出來跟權狀上面的坪數不符, 可以請建商退回缺少坪數的錢?
2. 若雨遮深度超過外牆50cm是不是就可以不用計算到權狀上?
2. 雨遮的空間也可以拿來使用嗎, 裝冷氣, 或是鐵窗變成小露臺?
如果建商說不能使用, 那買方也有權利要求建商雨遮部分不計價?
3. 根據規定於2014年七月後取得建築執照的不能將外露梁柱計算坪數內
目前只的建案看得到建造執照, 但要如何查詢取得建築執照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