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破解凶宅轉手投資術 內政部地政司:定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18-10-18 08:23:17
其實凶宅這個.
就是我們法律沒尬斯...
有膽子就直接表明,死過人就是凶宅,明文規定.
不要在乎甚麼"法律不承認鬼神"的基本精神.
不然要限定當手,也就直接講當手,過水就不是凶宅.
一個那麼簡單的界線,法律一直不給他搞清楚弄明白.
大家渾渾噩噩搞不清楚.
這就讓我們這種黑心投資客有很多操作手段.
我只要透過法拍去洗,把知情洗掉,我就不知情.
然後我又不是當手.
我立刻迴避"定型化買賣契約書"...因為我不知情...
並且在法律上我不是當手也不犯罪.
罪過變成法院沒檢查清楚.
法院哪來的人把那麼多法拍都去查是不是凶宅??
這.....
so...問題是出在法律上面.
不規定清楚,就是小白兔吃虧,狐狸到處鑽縫撈利益罷了.
作者: jinso7410 (Aso)   2018-10-18 08:46:00
買凶宅->被查封->告知凶宅不知情->1.再自己人買回法拍->洗白getor->2.成功以實登價賣法拍屋現在法拍成交價 幾乎都有實登價水準 很讚依照強制執行法69條拍賣時 需自行查明是否物件有瑕疵 成交後無擔保請求權還有國宅有規定10內不得轉手但是藉由法拍脫手 可以快速脫手現在法拍都有實登水準 不失是另一個脫手的好管道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8-10-18 09:38:00
不要一開口又在說謊好嗎?https://goo.gl/1GKYQi你有本事就去買二,三十年前的兇宅,要調刑事檔或是非公認的兇宅,不然第二手都還抓的到啦不知情可隆是賣方一張嘴就算數的上面j大的走法拍流程才是好管道
作者: fytnship (<( ̄︶ ̄)>)   2018-10-18 10:22:00
沒錯 應直接揭露何時成為兇宅 至於之後經過的時間長短就讓買方自己評估是否介意了 已完整揭露就去除抱怨空間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8-10-18 11:08:00
其實 要對凶宅做註記 很簡單只是 有 *大人* 不想吧 呵呵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8-10-18 12:19:00
半桶水響叮噹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18-10-18 12:30:00
大人幹嘛不想?玩凶宅的大人很少因為玩凶宅有可能會帶賽,所以一般大人不碰
作者: morphology (變形國策顧問1號)   2018-10-18 12:32:00
凶宅就是迷信的人太多所照成的市場效應而已~以後介意的人應該會越來越少,就像以前很多都不買四樓、也不租四樓,但現在介意的人少很多是一樣的當然那種重大案子的還是可能會被介意,只是燒炭自殺之類的就未必了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18-10-18 12:50:00
=.= 房子那麼多 怎麼可能有多少人去買凶宅..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8-10-18 13:37:00
有啊.我放了還沒啥人問不到2周賣掉(攤手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8-10-18 13:41:00
連法拍交易不管兇宅都不知道的人,就不要再說謊了…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8-10-18 13:55:00
唉.我公司同事厲害.我問沒啥人要.他一個問完就買......
作者: bawha (月半彎)   2018-10-18 14:30:00
不用太迷信啦 哪裡沒死過人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8-10-18 16:10:00
跟鬼神無關啊..買賣希望物件沒奇怪的事在裡面發生過應該可以理解吧我講的奇怪就是刑案範疇,跟什麼鬼神無關吧如果合於法,那怎會低於市價撿,投客肯定不要啊法律越清楚市場就越難玩吧,如果專玩這塊的話不過講什麼法律不承認鬼神的,我怎麼記得有檢察官跟小鬼扯一起過..法律給了這個空間讓投客去操作,不能因此說法有問題吧因為法律要修改本來就比市場的速度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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