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sps31907 (情人節快樂)》之銘言:
: 最近剛換工作,正在找新房
: 剛好看到這篇新聞:信義房屋針對網友進行2018年第四季的購屋意向
: 調查,根據通勤時間調查顯示,有過半民眾認為單趟可忍受通勤時間是半個小時內,另有
: 43%可忍受半小時至一小時通勤時間,綜合統計指出,有95%民眾可忍受的黃金通勤時間於
: 1小時以內。
: 想閒聊問大家普遍覺得通勤時間多久是可以接受的?
如果是租屋的話我都是租走路10分鐘以內可達的
理由簡單,都用租的了當然要租最近距離
我以前在東京工作時就是這樣
公司離家走路十分鐘內
既不用趕電車、也不用交通費跟排定期票
而且節省的無形成本更大
把這些有形無形成本都考慮進去
預算範圍也能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