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yz (重新(心)開始)
2019-01-04 17:00:36大家好第一次在這裡發文我希望 相關的業者或 高手可以替我解答疑惑
本身是低收入戶
如果我要購屋 核貸三百萬來說 如果沒有財產證明薪資所得 我只有低收入戶證明的話 縣
市政府有補貼貸款利息最高2% 20年補助
請問
本人是否應該檢附 薪資所得證明 財產資料證明以及還款能力證明 還可以在沒有 放棄低
收入戶的情況下 來核貸三百萬購屋 是嗎
如果延長時間 我可以用低收入戶 補助 的 一半 來還款所謂的利息嗎 我是在網頁上看到
的 在沒有取消 低收入戶證明的狀況下還可以 購屋貸款 比如說 所在的縣市最高貸款金額
為3200000元 補貼貸款 利息為2% 最高20年 我在沒有所謂的薪資狀態之下真的可以購屋嗎
?
我想理解這一塊的正確解答謝謝大家
作者:
zyz (重新(心)開始)
2019-01-04 17:13:00我都看過了並沒有所謂上面我講的內容比如說要不要薪資所得證明等等而且我想用補助的一半 來還利息 感覺不對啊本金都沒辦法還如何貸款 先說明喔 我並沒有工作能力我只有一個月的身障補助助可以嗎不知道
作者:
newycc (N/A)
2019-01-04 17:35:00我有點難想像低收 銀行怎麼核貸...要不要直接打電話去補助的單位詢問?
作者:
zyz (重新(心)開始)
2019-01-04 17:45:00所以我也納悶 為什麼低收入戶沒有薪資所得 還可以貸款 我禮拜一去問就知道了
你的意思是要用身障補助還貸款嗎?會不會買房以後名下有財產結果變非低收入戶然後補助就沒了
作者:
zyz (重新(心)開始)
2019-01-04 17:57:00沒有 網頁說還可以保留持有身心障礙的資格喔而且還可以領補助我是不小心看到這兩個關鍵字的所以我必須禮拜一去問個清楚我就知道了哈哈哈
作者:
kage01 (嗯)
2019-01-04 18:21:00真低收?能買房真難想像
作者:
Narok (Narok)
2019-01-04 18:27:00這問題會刺激很多空酸…
買房不會影響低收。只要總價低之前我有算過 在北市很多有房低收的可能不少都拿現金的然後完全不投資
作者:
IS0987 (FQ)
2019-01-04 18:34:00低收很多比你我或是一般上班族還有錢,誰說低收買房要勇氣的= =而且買的房子價值沒超過標準低收依然還在快過年了,有時間去看看公所發的春節福袋就知道了,很多開雙B還有請外勞的在領XDD我上面講的不是針對原PO
作者: a8938 2019-01-04 18:49:00
假低收
作者: bleakviva (tonton) 2019-01-04 18:54:00
+1,推IS0987大大,我鄰居有3間房子,他也是中低收入戶,無言
作者:
zyz (重新(心)開始)
2019-01-04 18:56:00我不想成為口水戰 面對自己啊沒有財產面對家裡啊只能用租的確實比較煩
作者:
KYOLONG ( 給人一次機會)
2019-01-04 19:20:00加油原po 有房是好事 至少另一半比較好找!
作者:
humbler (獸人H)
2019-01-04 19:57:00低收不是不投資 專業低收戶是買人頭來投資
作者:
lisa68 (vivia)
2019-01-04 20:26:00有房就不是低收
作者: niko0202 (Niko) 2019-01-04 21:14:00
沒有不景氣 只有不爭氣啊~低收都在買房惹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9-01-04 22:43:00
當然 台北市房價這麼低 街友都在買房了
作者:
kutkin ( )
2019-01-04 23:31:00我也看不懂補助低收入戶買房子的邏輯是什麼
作者: paul0303 (paul0303) 2019-01-04 23:34:00
想不透我老友有房有地,為何竟擁有中低收入户身份
作者:
SJ4555048 (SJ4555048)
2019-01-05 00:27:00建商快跑路了,再撐一年多省一百多萬
樓上想太多了.....逾放比新低....土建融新低...建商養尊處優等你入甕
作者: realqq 2019-01-05 01:54:00
低收入戶買房還叫低收入戶嗎?
作者:
Karida (å¡éº—妲)
2019-01-05 02:40:00低收入戶動產限額每人以7萬5,000元為限,不動產限額每戶350萬元。中低收入戶審查標準為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不超過新台幣17,172元,動產限額每人以11萬2,500元為限,不動產限額每戶525萬元。
作者:
t932125 (用深情與你相約)
2019-01-05 07:07:002019最勵志
作者:
a963 (21413131思嗎XDD謝率是12)
2019-01-05 11:45:00我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