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講結論:國稅局就是流氓
只要國稅局的文一到你家,只要你不是領人薪水的打工仔,
不管你有錯沒錯,最終都要付出代價,只是多跟少的差別
國稅局有一條霸王條款叫做實質課稅原則
簡單說就是只要他覺得你收入不符合常理(就像租金過低)
就可以開一張稅單來你家,你要是不服
最厲害的在這裡,你得自己證明"我沒有逃稅"
換句話說舉證責在你,
其實這樣也還好,但是問題出在台灣國稅局有兩個特色
1:台灣的稅務訴訟,國稅局勝率是 94%
而那 6% 人民獲勝,並不一定真的贏哦
法院很少會直接撤銷稅單,絕大多數是發回請國稅局重新核擬
這樣打贏官司的意義在哪?
2:國稅局很多老大心態,因為基本上官司穩贏不輸
所以都是你要去拜託對方,真敢跟國稅局槓起來
他就來你公司一條條查稅,所有進銷存憑證全部拉出來
你家會計都不用做事了,每天陪著國稅局翻箱倒櫃的找憑證,對數字
國稅局領你的稅金,然後你還要每個月三萬五請會計陪他玩
所以絕大多數人收到國稅局的函都是鼻子摸摸直接認栽少輸為贏
久而久之國稅局就越來越會找中小企業/個人麻煩,
至於大企業,他們惹不起~
回到房地產
國稅局針對房屋出租追稅這件事,大概是十年前左右開始加大力道
一開始針對一些整棟格套的,後來慢慢追到店面建立租金行情
現在有實價登陸,租金行情追查會更準確
換句話說,以後越來越難租到便宜房子
因為房東想便宜租給好房客圖個心安省事,國稅局還不同意呢
※ 引述《t222728 (Smart.ET.)》之銘言:
: 現在大家都在講說租金高漲生意難做,最近收到國稅局的補稅單,說我們出租給店家的租
: 金低於最低租金標準,要求我們補稅,突然發覺如果租金再調高只有連鎖或中大型企業才
: 能負擔,然而試問現在就算想便宜租都不行,因為政府不允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