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說,過去也有案例是繼承市郊總價1700萬元山坡地,貸款尚有1000多萬元,最後
: 平盤售出,卻因為市郊山坡地與現值差距更大,最後反倒賠了400萬元,未來隨著
實際上就是想節稅,然後又只做半套
真正的有錢人有會計打理,事務所就會很明確告訴你
如果怎樣繼承會有怎樣的問題
如果你不打算自住要賣的話該怎麼處理
很多人都用 "這樣大家都不敢賣,導致更沒房源" 這種歪理來帶風向
實際上就是台灣尤其是雙北根本就不缺房源
而缺房的最大原因就是許多中產家庭用貸款來節遺產稅 導致空屋率奇高
所以很多房東/賣家不降價 或是掛個超級天價
因為他根本就沒辦法賣,不是不想賣 是沒辦法賣
賣了就被房地合一稅屌虐
短期當然會有房地產卡住無法轉手導致看起來房原有缺的問題
但是對這些人來說,也是卡一筆錢在房地產上
只要有個萬一就只好賠錢出掉拿回現金
同樣以舉例的case
先不提他刻意只列舉繼承土地沒有說到現金等動產部分
本來就是為了解決屯房避遺產稅的稅法
看起來也收到很好的效果
這也是為什麼這5年房價漲幅遠低於前5年
以馬政府的角度來講根本神來一筆
有效解決屯房危機,而且把炸彈傳到下一任手上才爆炸
抱怨留給下一任
等大家開始熟悉法律之後,又會感念他的好
畢竟這是21世紀以來台灣唯一限制房價有效的舉措
至於版友舉例的case 夫妻買2000萬貸款1500
我想不到任何理由要用公告地價申報而不用現值
如果你用到現值申報表示你根本就不用繳稅 賣屋也沒有房地合一的問題
唯一的可能就是丈夫留下的房產過多或是現金過多
導致必須要用公告地價申報來節稅 但正常人也只會留一棟自住的這樣搞
麻煩各位帶風向的時候拿一個完整的舉例好嗎?
開頭的新聞最有可能是長這樣
某人繼承一大堆土地 ,然後都申報公告地價來節稅
等到想賣一筆去投資或是繳貸款的時候
才發現房地合一稅的問題
這種人到底有甚麼好值得大家幫他討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