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謂的公版是指包含建築設計、營造商(們)都由政府提供
像台北市需要都更的老公寓 權狀都先分三種大小:25P, 30P, 35P
公設抓30%的話 新建築權狀分別需要:36P, 43P, 50P
政府就針對這三種權狀大小設計好公版的建築
然後根據現實評數大小 特別設計某個區域是可以縮放來調整
譬如一層三戶分別36P 45P 50P 然後每戶的客餐廳都可以調整寬度
調整完變成一層三戶 但分別為35P 45P 51P這樣
各公寓社區只要基地夠大 上下樓層協調好
然後自己從政府提供的合格營造商名單選一個來做
節省民眾想做卻不知道從何開始的麻煩
新建築品質雖然肯定不是最佳 但一定屌打30年以上的老公寓
而且以後市容也可以比較整齊
這樣可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