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近期簽約買房了
房仲約出來議價前 說屋主希望可以賣到N元 更早之前是說理想賣到N+40萬元
我當時是出N-20萬元
所以房仲才約出來議價
後來當天晚上議價時
房仲問我 可以再增加多少
我說+10萬吧變N-10萬 然後對方N-10萬 各退一步
結果房仲離開我們的會議室之後
跑進來說 價格屋主是同意
但是賣方願意付的服務費只有1%因為價格不是當初他們理想的N+40萬
所以問我們願不願意 將房價成交在N-20 然後一開始議價時說的+10萬併入到服務費內
這樣他可以跟賣方要更多服務費 (當時只想說反正出的錢一樣就答應了)
他說我們出的總價是一樣 本來是(N-10)+1%服務費 現在變 (N-20)+(10+1%服務費)
房仲說他們公司不同意 買賣雙方只各付1%的服務費
事後想想
是不是其實N-20萬可以成交 只是房仲為了多賺10萬 故意跟你講屋主想要N
這樣你就會加價到N-10萬
甚至屋主搞不好從沒說過理想是N+40 或者是N-40就可以成交了
我覺得有太多無限的可能性了
就是被房仲耍得團團轉Orz
有降總價10萬來喬賣方的服務費的理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