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只有我覺得這個房仲是為買方著想吧
因為買方服務費都給到 2% 了
根本沒必要對買方操作服務費
如果要操作到屋主的服務費,直接拉高買方出價對屋主更好交代
而且必須這個案子買賣方業務要很熟甚至是同一人才有可能這樣操作
我猜這案子很可能原 po 是第一個出價的,或者屋主看起來就很好議價
出 2020,屋主一定以此為基準點開始議價
出 2000,直接就把基準議價點往下拉了 20 萬
最後成交總價很可能就便宜了 10 萬塊
不過無所謂,繼續仇仲吧
反正大家買不到房最好,屋主要降價賣
我可以繼續吃貨顆顆~
※ 引述《afablueeye (Afat)》之銘言:
: 前幾天寫斡旋給一位房仲。
: 房仲說:你寫的這張單我們不會直接給屋主看,我們會另外再寫一張單,而且價格會減少10萬20萬給屋主。
: 我不懂他減20萬的用意。(例如我寫2020萬,他和屋主說我出2000萬)
: 我已經答應他成交會再另外給仲介費2%。
: 是他想再多賺20萬而且還正大光明和我說嗎?
: 萬一屋主說2000萬要賣,簽的價格不是多20萬,屋主不會覺得奇怪嗎?
: 還是有其他用意嗎?
: 這是業界常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