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rex (arex)
2019-06-12 01:04:40陸陸續續看屋兩年多,從新成屋、中古屋,看到最近的法拍屋
近日看上一間債權人是銀行的法拍屋(有點交),拍賣公告目前為空屋無人居住
法院二次履勘也確實無人居住
誤打誤撞之下有與當時和法院一起去查封的銀行承辦人員聊了一下
屋主已失聯一年多,也確認屋內應該有屋主的遺留物(但不知道有多少)
假設順利得標之後,有些問題想請教:
1. 向法院遞聲請點交狀的時間點:
爬文有看見兩種說法,分別是尾款繳清之後就可以去遞狀;以及在拿到權利轉移證明
之後才遞狀,還是兩種皆可
2. 聲請點交,在自動履行命令之後,屋主失聯或是跑路了,那聲請二次點交時,屋內留
下的物品是否看在場的書記官如何裁示為準
假設遺留在屋內的東西(無價值的遺留物)不多,書記官說可以換鎖然後將屋內的東
西處理掉,是否就不用再拍照、造冊等,後面的流程了?
還是有其他可以處理屋內遺留物品的好方法呢,第一次發問,還請各位指教,謝謝
作者:
eric008 (零零發)
2019-06-12 01:28:001取得所有權,再遞點交狀2有些紀念價值留置物無法拍賣Ex婚紗照你必需保存到所有人取回
天花板上發現屍體 或地下室...XD 鬼故事都這樣演
作者: winwang (英國..我來囉) 2019-06-12 08:11:00
自行移置
作者:
eric008 (零零發)
2019-06-12 09:44:00有些社會倫理 那一點成意和原屋主橋 不然被強制生怨 你也不好住我都概算一下 貼搬遷費 拍定人也省事 創造雙贏法院沒地方放留置物 還是找出原屋主或他家人為先你想想你房被強制拍出 你也會想回去看一下吧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9-06-12 10:51:00跟管理員和鄰居問問看,確定人不會回來,其實不用點交請管委會和鎖匠開門進去就可以清理房屋了
你沒看過內部嗎?有一個案例是點交那天,進去才發現有屋主、太太還有兩個小孩的骸骨……建立就照法定程序去點交。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