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幫一位客戶朋友詢問一下
朋友在民國60多年在南部買了一間住家
但不知道為何,建物有過戶,卻沒有土地權。
年代久遠也無從考證當時情況
一直到這些年土地被其他公司取得,
新地主開始對整個大樓進行各項法律訴訟,像是違建那些有的沒的
但我朋友擔心的事,在擁有建物所有權狀的情況下
新地主之後是否還可以發起拆屋還地?
上網查好像多數情況都是侵占鄰地或是違章建築等情況
所以像這樣已經擁有合法建物所有權狀的情況下,新地主有勝算機率嗎?
是不是可以請他免操心,好好住別想太多
因為朋友年紀已經快70歲,現在已經要自拆違建,也很擔心後續發展,
但我也不懂
所以上網詢問專業大大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