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umbler (獸人H)》之銘言:
: 連結:
: https://reurl.cc/9Kvmj
: 內文:
: 工商時報【方明】
: 被稱為「實價登錄2.0」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已於7月1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
: 其修法結果雷聲大雨點小,被外界砲轟為「打假球」,更被戲稱為「實價登錄0.5」;其
: 實,以其修法內容來看,實價登錄已從「照妖鏡」變成「哈哈鏡」。
: 2012年8月實價登錄正式上路,是我國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化重要里程碑,國內全台一年
: 不動產交易金額高達數兆元,在尚未有實價登錄之前,因資訊不透明,也無正式參考依據
: ,民眾買房價格往往都是建商、代銷、房仲說了算,實價登錄上路後已成為民眾買房唯一
: 官方認證的重要參考,也是房市交易的一面「照妖鏡」。
: 原先外界期待,此次修法能將實價登錄實施近七年來不足之處加以補強,其中,又以門牌
: 揭露、預售屋交易30日內登錄、政府查核權入法等三大方向最受關注,原本在行政院版本
: 中已有納入,但最終三讀結果,僅將房地交易資訊的申報責任,回歸到買賣雙方而非地政
: 士;嚴格來說,此修法只是「實價登錄0.1」,連打折到0.5都談不上,已讓實價「照妖鏡
: 」的功能弱化成為一面「哈哈鏡」。
: 根據政府說法,門牌全都露有涉及隱私及財產安全之疑慮。但以香港、日本,甚至是英、
: 美等已開發國家,社區名稱、實際門牌等資訊都完整揭露,揭露的只是房地產的交易資訊
: ,不會揭露個人資料。再者,我國已在2015年實施「第二類謄本」新措施,屋主只要申請
: 「隱匿資料」,即可將謄本姓名、住址及統一編號部分隱匿,因此並沒有個資的問題。
: 在預售屋交易30日內登錄部分,此點最具爭議性。對建商而言,民眾買房即使已經下訂(
: 訂、簽、開已付款),但到完工交屋仍不確定民眾是否真會履約,此狀況在房市回檔之際
: 更為常見;再者,預售屋尚未有門牌,如何登錄?建商認為,實價登錄不是抑制房價的萬
: 靈丹,實價只讓民眾看到表面房價,並未看到房子真正的價值。
: 建商反對或有其理由,但未說出口的卻是,預售屋若揭露房價,將大幅翻轉傳統行銷模式
: ,一旦掀開預售屋國王的新衣,民眾不僅可得知個案真正的銷售率,以往代銷話術,例如
: 「最後精華保留戶」也將不攻自破,建商、代銷談判籌碼變少,也意謂價格操作空間大幅
: 降低。
: 其實,任何法令的制定都有其一刀兩刃的後座力,要實現居住正義不是只光靠打壓房價,
: 自由經濟市場,「有人賣、有人買」,大家你情我願,政府要做的是讓交易資訊的充分揭
: 露、制定公平的稅賦;對建商而言,隱匿資訊創造價格的作法將被淘汰,不應視實價登錄
: 為財狼虎豹,房價愈透明更能凸顯產品創價能力,畢竟市場永遠是「只會錯買,不會錯賣
: 」!
: 心得:
: 實價登錄精準化和預售屋實價登錄,
: 先前看新聞說因為建商要求從修法中拿掉了,
: 除了立委黃國昌外,
: 沒看到其他立委對實價登錄修法表達意見,
: 繼續關注修法後續。
坦白說 我認為 會失敗的原因在於 有人故意把門牌明示化綁預售屋登記
以現行狀況來說 就算沒有完全揭露詳細門牌
中古屋也看得出來是哪一間
只有沒做過房仲業務的一般民眾可能看不懂謄本或其他相對揭露資訊的不會比較
其實現在都有像樂居一樣特別幫民眾分類出來的網站 也等於是門牌早揭露了
重點在預售屋 重點在預售屋 重點在預售屋
因為很重要所以要說三遍
預售屋要怎麼揭露? 使照還沒下來以前 沒有門牌 但是有建號 有地號阿
像樂居那樣的建案標示方法就可以了阿
只是對建商跟代銷來說很麻煩還要多跑一個步驟去登錄
另外 其實實價登錄責任歸屬從代書轉為買賣雙方來說
如果還有人認為會作假實價登錄的疑慮的話
不如直接推由政府成立像證交所或期交所那樣的房地產交易所
負責整個交易系統以及平台電子化的集中管理交易作業
https://lihi1.com/xDGw1 <=我覺得整系列大概就這集影片我最認同 政府是該出手管理了
就像買賣股票或交易期貨那樣
成交直接紀錄也是直接留存在房地產交易所內 不用再額外填表格申報了
也可以簡化目前很多市面上的一些不必要的流程
甚至也可以把租屋交易流程納入進去
不過我想租賃這個一定擋到很多包租公的隱藏金流財路 搞不好會被強烈擋下就是了 科科
一步一步來啦 一下改太快 直接把大雞雞殺了取卵 以後就沒小雞雞了
我只提出概念風向球而已
詳細細節 待看大家的意見再決定要不要深入討論下去
因為我很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