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最近想買頂樓
但是仲介到下斡旋之後才拿一個用戶條款給我朋友看
比較奇怪的有幾點
1. 同意大樓空置停車位出租(用戶優先租用),且按照比例劃分.
詳細詢問之後,簡單說就是管委會總共有20個左右車位出租
然後另有20個屋主登記出租的車位. 也必須由管委會統一代理.
如果一個車位一個月2500 你只能實拿1600.其中500為代管費
其中400為清潔費(住戶自己的話 車位清潔費是300)
租車位的人,門禁卡只能到1F 要額外製作卡片 所以要代管費
多的費用跟管委會車位一樣,會直接入管委會專管帳號
(租金優先抵扣車位屋主的管理費 多的才給屋主)
2. 他的是頂樓,但頂樓一邊是曬被場(2/3室外有矮牆 1/3室內) 但電梯機房
有一整個強波器 已知有3家電信.
管委會規定,電信架設收入 其中 1/6直接由頂樓8屋主按照坪數比例平分
其中1/6作為頂樓/外牆漏水處理基金 ,其餘2/3入管委會帳戶
然後漏水處理基金超過500萬之後,就變成頂樓4屋主平分1/3
目前已知大概是總額11萬左右 每個月屋主可以分3~4K
也是優先抵扣管理費,多的才退給屋主
3. 大樓外面貼海報,住戶無條件同意"非政治 非宗教 違法標語" 的大型海報
目前是建商自己承租5年 租金100萬 (一個月約3萬)
朋友說租金這麼低是因為前2年大多戶數都是建商自己的 ,目前已第4年快結束
其中景觀戶被遮擋者 可以按比例扣除管理費
但我朋友不是景觀戶,可還是要簽同意"若管委會同意時,同意外牆出租廣告"
大概是這樣,然後因為這大樓真的很會賺
包含大廳東側咖啡廳對外開放(另有一處西側需門禁的住戶專用)
等等
所以管理費一坪只要20 車輛清潔費300
又因為我朋友買的頂樓 前屋主把兩個車位都出租 收入3200 不用繳車輛清潔費
然後租約又是一年的,導致我朋友買車位結果沒車位可以用
在約到的期間要用車位 必須再找管委會短租 (目前無閒置車位)
目前除了不用繳管理費外 還每個月有5K收入 (但沒車位)
請問這種住戶約定會有甚麼問題?
目前問了一下 只有廣告那側開窗會很臭@@ 不過跟我朋友應該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