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斡旋反悔 服務費疑問

作者: huiliu (馬鈴薯)   2019-09-10 10:41:54
推 kenkung: 是!斡旋金給賣家,服務費給房仲,因為房仲確實有斡旋成09/10 00:01
→ kenkung: 功啊,是你朋友反悔不買的!但是該付的還是要付,毫無疑09/10 00:01
→ kenkung: 問。09/10 00:01
這是開玩笑嗎?????? 服務費是指仲介成功到交屋完成才能完整收取
現在仲介怕被砍服務費才提前收 最好只是斡旋轉定就要付服務費
你10萬陪給他他已經有五萬服務費了 買服叫他盡量來告 他一定被打臉到死
作者: kenkung (ㄚ凡)   2018-09-10 00:01:00
是!斡旋金給賣家,服務費給房仲,因為房仲確實有斡旋成功啊,是你朋友反悔不買的!但是該付的還是要付,毫無疑問。
作者: UbaldJimenez (Uball)   2019-09-10 10:52:00
推,斡旋本來就是怕你反悔用的,反悔還要收服務費?
作者: Anyotw (Yoman)   2019-09-10 11:23:00
嗯,其實審閱期內有機會全身而退
作者: smallpenguin (大直好宅男)   2019-09-10 11:29:00
他的案例應該是簽了「個別磋商」
作者: adma (Adma)   2019-09-10 12:16:00
感謝各位前輩回覆,因為朋友也不確定他最後簽了什麼,只確定簽了買賣意願書、服務費承諾以及轉訂,目前轉訂那張在房仲那,等朋友跟房仲確認,在上來跟各位報告後續。
作者: ground (可愛仲介)   2019-09-10 23:11:00
「服務費是指仲介成功到交屋才能完整收取」,這句話是錯的,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契約,仲介就已達成居間服務了,是可以收取服務費的,這在法律上是合理的,可以查一下法庭及過往案例,至於簽完約到交屋這些事情,可以說都是做服務的,很多人都到交屋才付,是因為怕付了仲介就不理他了吧,當然應該也沒有仲介在收完服務費就都不理客人了,除非那個客人真的奧到不行我是就那句話解說的而已,至於原原po的情況,還是要看當初簽的那些文書資料才能判定
作者: adma (Adma)   2019-09-11 10:13:00
事情已解決在原文,補充一下詢問律師與消保官,尚未簽買賣合約且意願書未註明的話,應該是不用給服務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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