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由於近期想要買房,但是詢問之下發現是所謂的假透天(建物全部+土地持分)
想要問的是說,假設未來改建門口有留院子,又或者是把隔壁棟一起買下來整個打掉當成院子(因為隔壁剛好是對面大樓的車道口)
鄰居是不是可以主張因為土地是持分的,因此如果當成院子使用,他們可以隨意進出?
家人的意思是說,因為鄰居他們土地持分總共30坪,他們現在的建物已經蓋足了土地坪數,所以不能再主張我們想買的標的物院子土地還是共有
但是我的想法是覺得,對方的房子因為建物是他們的,所以我們沒辦法怎麼樣,但是如果我們自己要把房子留院子,土地部分因為是共有,所以沒辦法限制他們使用
很怕未來爭議會很多,所以想問一下各位前輩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