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pg1510 (八分之三)
2019-10-09 10:54:39囤房稅 → 針對囤房者、囤地者
但我並不看好只針對囤房地者課的囤房稅
能打擊到房價
為何?
因為房價具有連動性
當區域都賣這個價、都租這個價
一戶持有和多戶持有,他們賣的價格、租的價格是一樣的
當囤房者被課了囤房重稅
可是一戶持有的人,他因為被減少了持有稅
(黃國昌版的囤房稅,一戶持有從現行的1.2%降為1%)
反而一戶持有的人,房子更可以待價而沽 → 慢慢賣、賣賣租
有人或許會問...一戶持有的人都自住,自住哪會有把房子租人的問題?
多戶持有者,可以用公司持有、人頭持有...
只要他名下只有一間自住房,其他多戶其實都還是在他的控制下
有太多方法,可以進入一戶持有的低稅率甜蜜點
所以,囤房稅並不能打擊到房價
是因為囤房稅,排除了對一戶持有者,課持有重稅
那多戶持有者,只要把名下搞到只有一戶持有
一樣享有低持有稅率,有漏洞鑽的狀態下,房價怎麼可能跌?
再者,真‧一戶持有的自住者
他們因為低持有稅率,長期持有的成本小
他們賣房子的時候,不會因為房子賣不出去,導致持有成本偏高
一樣可以把房子賣高價
實施囤房稅,鑽漏洞的多戶持有者 + 低持有稅的一戶持有者
所形成的區域行情,所塑造的房價連動性
會讓房價,還是一樣會處在於高點!
持有稅到底要課到多少,才能有立竿見影的實質打擊房價的效果?
實價1% 就很有感了 1000萬的房子 → 一年繳持有稅10萬,平均一個月繳8333元
★前提是稅基,是依照市價,課徵持有稅
持有稅理想的狀態是:
一、實價課稅,稅基 = 市價
二、不分一戶持有、多戶持有,一律課徵一樣高的持有稅,避免鑽漏洞
三、高持有稅率,拉高持有成本,讓產值不足的房地產,回歸符合其價值的價格
一、實價課稅,稅基 = 市價
理想的市價的產生方式:
依照過去一年,區域的平均成交行情
(區域的定義:不論公寓和大樓,指同一批在相同地號上蓋的房子
會細小到相同地號,是因為平民屋和豪宅的價格不同
所以不能以廣泛的區域平均行情為基準,而是要細小到同批地號)
決定房屋稅、地價稅的課稅基準
例如一間 1000萬的房子
現行的房屋稅會隨著持有年限越久,房屋稅會依折舊率而逐年遞減
30年、40年的老房子,房屋稅會趨近於零
但完全忽略掉了通貨膨脹、周遭基礎建設發展、經濟發展,所造成的房價上漲
並且無視房屋老舊,造成的維護成本、社會成本,逐年提高的事實
所以折舊率,應當從房屋稅公式中剔除
改成一律依照市價,為稅基
房屋當下可以賣多少錢,就該被課多少的稅
以現行的稅基制度,持有稅(房屋稅+地價稅),一年大約0.1%~0.2%
1000萬的房子,一年課1萬的稅,平均一個月繳不到1千元
這合理嗎?
不合理的稅基 = 低持有成本
而低持有成本,就是讓房價無法降低的元兇
當房屋的產值(租金),高於持有成本(利息+持有稅+管理金+維護基金),房價就會上漲
ps.自住者省下的租金,等於自住者房屋的產值
當利息低 + 稅率低,持有成本低,而租金又可以依照通膨逐年提高
產值(租金) > 持有成本,房價怎麼可能會跌?
所以才需要由政府,來實施實價課稅,墊高持有成本
當房屋的產值(租金),低於(利息+持有稅+管理金+維護基金),房價才有下修的可能
ps.
實價課稅的稅基是會變動的:
當區域(同一個社區),大家房子越賣越貴,稅基會越提越高
當區域(同一個社區),大家房子越賣越便宜,稅基會越來越低
以過去平均一年,區域的平均成交行情為計算基準
若過去一年區域無成交紀錄,則拉長到3年
若3年也沒有,則拉長到5年
若5年也都沒有,則以鄰近區域,同樣類型(公寓or電梯)、同樣屋齡、同樣...
為計算的基準
二、不分一戶持有、多戶持有,一律課徵一樣高的持有稅,避免鑽漏洞
就是使用者付費的觀念,持有就必須付出持有成本
當自己無法約束自己時,賣房要賣市價
就交由國家政府的課稅手段,來讓漲價歸公
即使是自住,也不該抱持著我的房子要賣的時候,要連本帶利賺回來
產值=租金(自住者為省下的租金)
賣方不應該要讓買方,為其付出過去的租金 (包含在成交價內)
因為這租金,本來就是房屋持有者必須付出的持有成本
但現實的人性是:我賣房子都要賣市價
也就是買方都在替賣方,付了賣方過去應該自行付出的持有成本
大家的心態是:反正以後房子要賣的時候,新的買方也是要承接
既然現實大家賣房子都要賣市價
無法根除人性的自然面
那就只能透過政府課稅的手段,來讓漲價歸公
而政府課徵的持有稅,就用來發展地方、或是維護和改善公共基礎建設
三、高持有稅率,拉高持有成本,讓產值不足的房地產,回歸符合其價值的價格
房價的計算,最實際的公式就是用租金回推售價
也就是房屋有多少產值(租金),房屋的合理價格就該有多少
收租金者 - 以收的租金作為產值,回推房價
自住房者 - 以省下的租金作為產值,回推房價
現行的稅基,讓實際課到的持有稅(房屋稅+地價稅),實際只有0.1%~0.2%
市價的稅基,讓實際課到的持有稅(房屋稅+地價稅),實際達到1%~4% (視持有戶數)
再加上管理金、老舊房屋維護基金 (合計為實際房價的0~2%)
管理金 (公寓和大樓,由社區住戶,自行決定收受的管理費多寡)
越老的房子,維護基金會越來越高 (由社區住戶,自行決定收受的維護基金多寡)
其中管理金、維護基金由持有者自行決定,0~2%都有可能
政府能控制的就是持有稅,合理應為實價1~4% (視持有戶數)
當產值(租金) > 持有成本(利息+持有稅+管理金+維護基金),房價會上升
產值(租金) < 持有成本(利息+持有稅+管理金+維護基金),房價會下降
現行的持有稅低(0.1~0.2%),很容易就會讓產值(租金) > 持有成本
房價自然只會越來越貴
施行實價課稅後,持有稅1~4%
那些炒作出來的房價,就會不敵 產值(租金) < 持有成本 的事實
明明...收到的租金 或 省下的房租,明顯小於持有成本
該間房屋的價格就應該下修!
作者: piyobearman (*~我愛熊愛我~*) 2019-10-09 10:56:00
多戶的政策都做不到了 不要想一步登天 做夢
作者:
MUMUKON (XD)
2019-10-09 11:11:001000萬的房子 1萬的稅我還是搞不懂房屋稅怎麼計算
為什麼持有房子叫做使用者付費??? XD我以為 實際居住者才是政府公共服務的使用者 何不學法國向房客課徵房屋稅呢? 根據使用者付費原則 XD
作者:
mystage (亭)
2019-10-09 11:16:00你很用心寫,但是這個案子超過100%過不了,效果等於0。屯房稅過的機率有1%,至少是個開頭。另外人頭戶絕對不好找,人頭翻臉不認是人頭,打官司未必拿得回來。至於法人持有,建商還是有屯房稅的問題,只是有寬限期。
作者:
asole (澇塞輸球超爽的)
2019-10-09 11:21:00上一個把該市公告價格調升的算不上市長這不就代表大部份人不願意? 魯空繼續做夢吧*選
作者:
mystage (亭)
2019-10-09 11:22:00不動產是台灣目前掌權者最有共識的一塊,當求單點突破優先,要提出整個包裹闖關,難度極高。
作者:
weivvv (Wei)
2019-10-09 11:41:00應該將炒地、炒房及任意調漲租金等行為納入刑法規範,違反者判刑,不得易科罰金、假釋,一律入監服刑,這樣才有效。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9-10-09 12:10:00………自住房租人?
作者:
Kaskade (浩室界第一把交椅)
2019-10-09 12:34:00房蟲嚇到閃尿
作者:
Hughlo (lo)
2019-10-09 12:37:00完全同意 持有稅不應分ㄧ戶多戶只要有例外 就有漏洞總之要提高持有成本 就是要無條件課高持有稅持有成本不夠高 房子沒有大降的可能因為可以慢慢賣的人實在太多了
政府自己蓋,蓋好蓋滿,規定只能賣回去給政府,房子一多,以量制價,普通的套房自然就平價,走高檔路線的不用擔心會受影響。
囤房稅本來就不是針對一戶的持有者(認定為自住)而是那些把房子當投資標的囤放居奇的人空屋率高,光這些囤屋(非自住)釋放出來,就足以讓房價回歸正常價格。「把名下搞到只有一戶持有」講得簡單,別搞得後來一直跑法院跟借名者爭訟。
作者:
A0908 (=峰哥=)
2019-10-09 14:08:00屯房税沒有差的話就不會被藍綠聯手封殺了
作者:
lptin (lptin惽 ? ?)
2019-10-09 14:13:00看到持有稅1%就知道你在做夢,根本搞不清楚政策方向
囤房講的是單人持有一戶以上, 公司持有我不知道算不算
作者:
F93935 (帥氣å°æ›¸ç”Ÿ)
2019-10-09 14:20:00台灣的政府越管越亂而已,金管會 ncc廉政署 一堆不勝枚舉,稅制一堆把房價打下來還是助長?
作者:
mystage (亭)
2019-10-09 15:32:00依照北市提的概念,法人是有在屯房稅內。因為建商適用。用法人持有,未必能夠比較划算。至於人頭戶。簡單比喻,有幾個人敢把1000萬放在別人的戶頭?這是考驗人性。先別說兩造的證據力問題。人頭戶隨便用一個善意第三人就能讓你討不回來。
作者:
opopkc (焗烤布丁)
2019-10-09 16:12:00這法案沒差的話你就不會發這篇文了,看你怕成這樣
把慈濟的地強徵就可以蓋房給覺青啦各縣市都有超大的建築
作者:
mystage (亭)
2019-10-09 18:14:00原po你講的我同意啊,不過執行面問題怎麼辦?我看法跟時力還有北市比較接近,對房價沒效,但對資產活化有幫助。從打擊面小的屯房稅做起,不然永遠都沒有一個起頭。坦白說,這次屯房稅也不會過,因為執政黨沒有急到要用屯房稅救選情。國民黨也長期站保護不動產價格的一方。不過至少北市明年有機會先試辦,讓大家看屯房稅沒那麼可怕,不會傷到小老百姓。
作者:
dragontwo (Be A Man !)
2019-10-09 18:30:00你們應該跟自己老闆爭取,怎麼會跟我(英)說咧?
作者:
loveFigo (對酒當歌 人生幾何讓人受)
2019-10-09 22:32:00一步一步來吧 法案還是要先從小地方做起先想辦法獲得支持或至少盡量取得部分共鳴才有利於慢慢改變風向及後續的推動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9-10-10 11:01:00推 全面才是正解 喊囤房都打假球騙票的
作者:
abasqoo (德莫尼克)
2019-10-10 23:58:00呵呵 那還怕人推囤房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