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簽約反悔不賣

作者: flylee (牛轉乾坤)   2019-10-29 00:21:14
※ 引述《suans1550 (ALICIA)》之銘言:
: 但不到一週時間, 爸爸告知已經跟買方見面,決定賣屋,以16xx立刻簽約成交
: 複雜的狀況是
: A. 爸爸長年有躁鬱症傾向,但其實我們一直無法說服他去接受專業診斷,只是症狀與躁鬱
: 症非常符合(躁期易衝動做決定, 不會理智分析...等) 以前就常常在躁期時買了家裡根
: 本無法負擔的東西, 不聽家人意見等等
: B. 在委託約簽完3天後, 有一組買家來看完馬上下斡旋,而這組客人是我們委託的房仲同
: 事的家人, 換句話說, 就是房仲公司職員的家人自己要買
: 由於我平常在外地工作,爸爸有跟仲介說關於價錢他需要等我回家一起討論才能決定,但仲
: 介告知爸爸斡旋不能等,後來爸爸自己跟仲介與買方談完,就將房子賣了
: 雖然簽約也是爸爸自己決定要簽,但我們都覺得仲介的作法有點乘人之危...
: 現在解約要賠償雙倍訂金加仲介費
: 合計約300多萬
: 知道賠償金絕對是不可避免的,目前請仲介幫忙跟買家及公司溝通看能不能減少賠償金額,
: 但很明顯的仲介也不太想理我們,還在說服我們不要違約
: 想請問大家對於這樣的狀況
: 是否有其他管道或方式可以處理
: 盡量減少我們的損失?
: 謝謝
簡單來說,你們預計最大的損失是 "300多萬"
你去找個律師(每小時五千元) 幫你們看看合約,算是很便宜的,
了解對你們的有利面、不利面,
了解一下法律的常見判例、實務上的談判方法,
幫你們研究看看如何減小損失
有時候如果找律師出面幫忙一起談,
仲介的姿態也會比較低一點,
畢竟律師比他們更懂法條和合約,
尤其對方如果有理虧之處時,
就不敢大聲了。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19-10-29 11:48:00
很普通的房屋買賣能有什麼理虧之處
作者: aixiiae2005 (竹蜻蜓)   2019-10-29 15:44:00
我是買方我也請律師分他20% 反正我沒花錢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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