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實價登錄造假!買賣方均判刑!

作者: Fujiwarano (???)   2019-10-29 01: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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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
2019-10-28 16:43
實價登錄造假!成交1600萬登錄3200萬 買賣方均判刑
經濟日報記者游智文/高雄報導
實價登錄造假時有所聞,一般認為登錄不實價格被抓到,頂多就是罰款,嘉義一位
江姓地主以1,600萬元賣掉土地後,和買方講好以3,200萬元登錄,今年5月法院判決觸犯
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買賣雙方均遭判處拘役。
高雄地院所屬民間公證人三民聯合事務所表示,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最重可判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個案買方、賣方因初犯,且自白犯罪,法官判處拘役數十日不等,得易科
罰金,負責登錄的地政士則另涉及偽造文書罪,由檢察官另案處理。
嘉義一位江姓地主以1,600萬元賣掉土地後,和買方講好以3,200萬元登錄,今年5月
法院判決觸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買賣雙方均遭判處拘役。
立法院日前通過地政士法修正案,政院認為恐將導致實價登錄制度崩解,決定向立院提出
覆議。 記者潘俊宏/攝影
根據法院判決,江姓地主在2017年委託施姓地政士,出售名下嘉義市土地,蔡姓投資
客等三人決定合資以1,600萬元買下,但要求地政士實價登錄申報時,必須將成交價申報為
3,200萬元,以利未來轉售時減省增值稅及向銀行取得較高額之貸款。
施姓地政士告知江姓地主後,地主同意,雙方成交,施姓地政士在2017年4月,和蔡姓投資
客等人到嘉義市一家銀行聯簽訂買賣總價為3,200萬元不實的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不動產
買賣價金安全信託契約書,由銀行辦理不動產買賣價金信託。
隨後由施姓地政士到嘉義市地政事務所申請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並在2017年5月,
以電腦上網到內政部地政司實價登錄系統,登錄不實成交價格3,200萬元。
三民公證表示,法院判決並未說明不實成交價格為何曝光,實務上曾發生銀行稽查發現
交易行情遠高於市價,提出檢舉案例。不少人認為依最高法院73年台上字第1710號判例,
若聲明或申報,經過公務員實質審查,並不涉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認為登錄不實
被抓到頂多只是罰款,沒有刑責。
但此一判決,法官特別說明,實價登錄僅形式上審核申報人之身分無誤後,即應予
受理,地政機關並無實質審查權,賣方配合買方、地政士登錄不實價格,均為共同正犯。
心得:
抓不到? 抓不到? 上新聞的一定都是菜逼八啦?
實務上曾發生銀行稽查發現交易行情遠高於市價,提出檢舉案例。
賣方配合買方、地政士登錄不實價格,均為共同正犯。
代書最衰吧 寧可不要簽約 也不要坐牢去
作者: capirex (′・ω・`)   2019-10-29 02:07:00
金流沒做好嘛? 感覺有點菜
作者: dday660428 (norman66)   2019-10-29 02:47:00
作者: jkl4141 (朝爽德)   2019-10-29 02:59:00
大概有人大嘴巴四處講被檢舉,或者金流沒做好
作者: lookoverhere (need not to know)   2019-10-29 03:22:00
好奇到底如何查證?
作者: mfcke (drive)   2019-10-29 03:56:00
1600 弄成3200 這一訂被抓得...
作者: Georgemerry (月 酒 歌 詞)   2019-10-29 04:00:00
看來腰斬剛好而已 實價登錄? 哈哈哈哈哈
作者: redmi2 (redmi2)   2019-10-29 06:19:00
實價登錄2.0 要罰責"合理化" 笑死 很多人不知道是哪一邊的還要把責任丟給買賣雙房方
作者: deltaz (我還懂不懂飛翔)   2019-10-29 06:28:00
詐貸這種包死
作者: ayau (so much to learn)   2019-10-29 07:38:00
富豪居 的 李杰 似乎長期 大量鼓吹粉絲團員全額貸款買房?主要鎖定在高雄 跟台南地區利用一次跟建商團購的方式,就有機會大量作價
作者: heatsink (熱當機)   2019-10-29 08:01:00
結果還不是易科罰金,罰錢而已啊又沒吃牢飯
作者: m2468310 (mike)   2019-10-29 08:04:00
金流做好 登錄一億也沒差
作者: PJmr (PJ)   2019-10-29 08:44:00
金流有洗錢防制法後也不好作了
作者: SINW (SIN)   2019-10-29 08:50:00
富豪居的李杰根本沒在怕的 他賺的是佣金 死是死建商跟買家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9-10-29 08:54:00
heatsink這雖是易科罰金,但仍然有前科
作者: F93935 (帥氣小書生)   2019-10-29 08:58:00
有前科會怎樣?不能買房?還是不能跑吳博奕
作者: gglong (豆油)   2019-10-29 09:09:00
地政士比較衰,會不會丟牌?
作者: redmi2 (redmi2)   2019-10-29 09:09:00
這是1.0 罰則是刑法+代書連坐 2.0版買賣方罰錢應該就不是刑法+代書沒事
作者: Amewakahiko (天若日子)   2019-10-29 09:16:00
應該買賣雙方各罰十倍多報或少報差價的金額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9-10-29 10:10:00
F93935如果你的心態是有前科也沒關係,那我祝褔你.
作者: newhander (新警察)   2019-10-29 10:26:00
以後用實價登錄五折去談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9-10-29 10:26:00
良民證不會顯示緩刑和拘役呀,有前科確實不會怎樣
作者: kevinhon (kevin)   2019-10-29 10:39:00
一直主張實價七折的現在當賴家大叔
作者: gototheptt (來去ptt~)   2019-10-29 10:46:00
自住仔那麼怕跌喔
作者: waeting (Music Life)   2019-10-29 10:53:00
怎抓?應該抓賣方而不是買方
作者: joelay (小賴)   2019-10-29 11:07:00
實價登錄騙很大
作者: redmi2 (redmi2)   2019-10-29 11:22:00
我覺得報假的去坐牢比較合理 因為行情抬起來 後面買的 要多付幾百萬2.0版罰金最高15萬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9-10-29 11:25:00
這個案例笨死了,連做壞事都不會
作者: killerbbt (killer)   2019-10-29 11:34:00
廢話 你實登3200萬一定要有3200入帳啊 你以為國稅局笨蛋?
作者: ZE553KL (Zenfone3 Zoom)   2019-10-29 11:57:00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9-10-29 12:19:00
@redmi2 大 你研究好了? 可以告人了嗎?一直不吃藥的幻想王 還在本版發文呢!
作者: redmi2 (redmi2)   2019-10-29 12:25:00
如果是做真的 破壞實登公信力的也要抓去坐牢 像現在很多人然喊實登假很大也沒事 這些人要先被抓去祭旗
作者: horb (猴柏)   2019-10-29 14:41:00
這金額 太貪心了 不打貪 不打懶 只打出頭鳥
作者: chouwang68 (張子房)   2019-10-29 15:36:00
法院認證:實價造假罰錢就好,沒事!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9-10-29 17:34:00
@redmi2 你這法律邏輯真的很好 可比文字獄跟思想控制 XD台灣司法有救了! 不...是全宇宙的司法有救了
作者: ayau (so much to learn)   2019-10-29 18:07:00
臉書粉絲團 富豪居 的看屋團 團購房屋。號稱全額貸款買房,很有可能也有大量做假交易喔,那些看屋團已經搞很多年了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19-10-29 18:08:00
3000萬的金流也沒很難做.
作者: ayau (so much to learn)   2019-10-29 18:08:00
不然現在銀行審查這麼嚴格到底怎麼可能能夠全貸買房~
作者: ayau (so much to learn)   2019-10-29 18:09:00
過去團購案子都好幾十戶的,很好奇。到底有多少是真的實價,如果假交易 的話 這都是刑事責任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19-10-29 18:10:00
新屋很好做,中古屋很難做.之前講過,高雄新屋大概30%是做的.不過其中10~15%是團購,集團購入.所以一般人去買新屋大概只有15%機率可以遇到有做的機會.
作者: ayau (so much to learn)   2019-10-29 18:10:00
不知道 李杰 到底有甚麼 訣竅 能夠說服銀行 全額貸款給購屋者?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19-10-29 18:11:00
中古屋的話,我看可能只有1%...比率很低.可以無視.月風那個要全貸太簡單了.新屋很好做,所以那不是問題.豪宅是做到,買房子還拿現金.你買6000萬.還可以拿1000萬現金回來..XD另外,土地基本上60%以上都是做..XD我指非公開招標的土地私人交易.土地價格很假,一般土地價格都是看政府招標為主.私人土地都做很誇張...
作者: faiya (Dis)   2019-10-29 20:50:00
不是地政士有連帶責任?偽造文書罪可重了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19-10-29 21:45:00
才拘役,又沒什麼~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9-10-30 01:40:00
人家左手賣右手也是合法呀,眼紅嗎?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9-10-30 06:15:00
金流要做不容易不會做很容易被抓去課各種稅就算金流做了別人也會看附近行情差一倍價格太容易看出來
作者: redmi2 (redmi2)   2019-10-30 06:28:00
土地 店面 個別差異很大 應該不容易看出來 金額大的 作價的動機真的會很強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9-10-30 07:13:00
樓上是暗示實登有作價? 你自己告自己吧! XDD
作者: redmi2 (redmi2)   2019-10-30 08:47:00
我沒有說假很大 你是在詆毀政府公信力 去看看刑法140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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