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版版友們好,
小弟最近考慮入手一間中古華廈公寓,之前仲介帶看房時有租客仍在承租,因此一些細節
地方只能口頭確認
這兩日經仲介斡旋後,買賣方已經初步同意價格,準備約時間簽約,但小弟有幾個疑問想
上來請教一下
1. 若房客租約未到期,契約部分是否直接轉移給新買家? 但仍保障租客至契約截止日
2. 看屋時是有人入住狀況,若有未能即時發現的屋況瑕疵,是否能在簽約時備註來保障
買方自身權益?
3. 若交屋時,房客能提早搬遷讓屋子還原到淨空狀態,讓雙方做最後點交,屆時額外發
現的瑕疵是否可請賣方承諾修繕(或折抵房價)?
但合約已經簽了,請問費用方面還能談嗎?
第一次買房因此比較徬徨,再麻煩版友們幫忙解答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