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m80354 (~Q.Q~)
2019-12-17 23:33:40最近小弟看了ㄧ間房子,還滿喜歡的
跟代銷拿了資料回家看,家人看一看也覺得OK
就跟代銷小姐簽了訂金單,約定一週後簽約
並把契約範本帶回家審閱,代銷訂金單寫審閱期七天
過了三天,家人對於契約內容有疑慮
再來是希望買大一點的格局,所以打算要退訂
但我仔細看才發現訂金單備註
「已付訂金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
代銷小姐也沒有特別說明這點,只說簽約時要開票付開工款
想問大家,如果對方有備註這條,是否還能退訂金呢?
先謝謝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