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是母湯的
“為維護國人財產安全,
強制地震險於建築物是有必要性的”
喊這口號就可以囉,台灣是地震帶。
出租“住宅”必需有地震險
然後再來一個口號
“為避免有結構問題建物欺瞞轉賣,30年以上建物買賣時需備五年內的結構鑑定”
然後鑑定指定由營建署處理
然後地震出事時直接找看誰鑑定的來求償就好。
處罰是母湯的喔
然後放風聲老屋可以貸8成,只要有鑑定
這樣就居住正義了啊難嗎?
台灣需要一個新的921才能外速立法。
立法院的動作速度是靠人命填的
老屋賣不掉就會都更了啦,還不簡單
※ 引述《zerobx (隨意)》之銘言:
: ※ 引述《Haihu (◥▼◤)》之銘言:
: : 我覺得老屋逞罰這個概念也不錯
: 這個概念就很有問題,為什麼要逞罰老屋?他有傷害人嗎? 今天我看到了的你,覺得
你
: 很有問題,’蠻老的‘,是不是也要逞罰一下? 為什麼看到屋子老就要逞罰?蠻有趣
的
: ,40年後哪個房子不會老,是不是也要逞罰?
: : 但基本上難以實行
: : 因為民主社會有房的不會有人同意
: : 只能等自然都更
: : 現在大部分建商給的條件都是建坪1換1
: : 但通常卡在原住戶要求室內1換1
: : (只是大概當然有其他例子)
: : 但私以為以後都更條件只會越來越差
: : 1.以後都更需求只會越來越多
: : 但有能力都更的建商就那些
: : 而且以後房價多數人看跌
: : 建商沒把握一定賺誰要都更
: : 現在只是沒甚麼大災情
: : 以後只要又來個地震倒個幾棟
: 這個可以拿出來討論:921以前蓋的電梯大樓跟公寓,理論上都不滿足現在的建築法規
,
: 但是電梯大樓搞不好有10層,公寓才4-5層。正常邏輯推論,地震來的時候,高樓層的
電
: 梯大樓反而比較有影響,比公寓更需要都更,為什麼反而要一直著重在公寓?這一點很
奇
: 怪,看不太懂。想得到就是公寓屋主一般持有土地多,建商比較好談,建商以都更名義
,
: 對公寓做都更比對電梯大樓做都更,得到的報籌更多。
: : 就會慢慢變成大家排隊要求都更了
: : 2.原屋主最喜歡嘴說他們土地持份變少
: : 而土地會升值
: : 但重點是你土地能自己把持份拿出來單獨賣嗎?
: : 還不是要搭配建物一起賣
: : 不然你可以原屋主們自己打掉重新蓋一棟
: : 看看花的錢會不會比較划算
: 針對這一點,其實就可以拿出來討論。如果屋主們自己討論好自行蓋一棟屋主自己喜歡
的
: ,一坪8萬左右大家分一分就好了,然後土地一樣留給原屋主,這樣不是很好? 也有有
達
: 到都市更新的效果。為何一定讓建商把4-5層樓蓋成15-20層樓? 這個我真的不懂,我
只
: 知道這樣以後房屋只會越來越多,實際上人根本沒這麽多,這部分唯一想到的就是爽到
建
: 商。 因為屋主們自行重蓋一樣房子變成新的,一樣可以帶動房地產需求,家具家電什
麼
: 的搞不好也會換新。
: : 3.目前全台灣房屋
: : 新社區住宅跟老公寓相比
: : 就在隔壁的話
: : 就算是建坪一樣
: : 新屋房價也是屌打公寓
: 你也知道新屋價屌打公寓,所以公寓屋主自行重蓋之後變成新屋賣,屋主是不是賺更多
?
: 建商你們蓋新屋調高售價之後,現在發現了問題,再來ㄍˉ一ㄠˇ公寓價太低,蠻有
趣
: 的。遊戲規則都你訂,你球員間裁判就好?
: 結論就是建商想賺公寓的錢,不是嗎?
: : 以我家附近來看
: : 30坪左右老房子(室內28坪)大概1000萬出頭
: : 30坪左右新房子(室內20坪)大概要1500萬
: : 如果要室內30坪至少都2000萬以上
: : 還真的以為每50年政府舊換新喔?
: : 全民發大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