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8258
裡面有提到法院實務上,多認為房仲仍負有瑕疵調查義務,若房仲確有違反調查義務而造成買方受有損害,仍得依契約或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
實務上也有
http://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317
更何況影片裡業務有說我們這邊都會做全權的處理與負責。
法律事務所的說明,我是比較相信啦。
https://i.imgur.com/VgDKA19.jpg
這是不動產仲介公會,給會員的建議,
經紀人員收取服務費用促成交易,應確實調查房屋現況,包含違建情形,氯離子檢測,輻射鋼筋,滲漏水等狀況,以免造成交屋時的履約糾紛與折佣的情形發生。
但要求懲處相關人員,於法無據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