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篇房買賣的分享文
緣起:
我透過台北市 住商不動產 OO仁愛OO店仲介帶看一間標的物,當下看了不錯,不久
我於109年2月23日簽定房屋買賣契約,當然簽約以後就趕快找銀行辦理貸款,跑跑程序,
109年2月26日起我請承貸銀行跟住商仲介約時間到標的物拍照鑑價,但隨後於109年2月26日?
,多家承貸銀行表示住商仲介告知他們說屋主要到109年3月10日起才能讓銀行
拍照鑑價.
當然就覺得奇怪了,為什麼要到3月10號才能拍照鑑價呢?
於是我們於109年2月27日午間傳訊仲介,而住商仲介於當日下午訊息告知我,他
已與屋主聯繫上,屋主因為簽約後已短期承租給第三方(租期:109年2月26日至3月9日),以上?
要銀行在109年3月10日後才能入屋拍照鑑價.
https://i.imgur.com/33lMex1.jpg
這也奇怪,房屋買賣契約中約定簽約後不得出租。
https://i.imgur.com/OSHyDBQ.jpg
但.....這就是我們惡夢的開始,因為我們按合約要在109年3月20日前要確認貸款並匯入第?
故我們於109年2月27日晚間告知住商仲介賣方違約,想不到之後便接到住商仲介傳訊改口,說原
https://imgur.com/a/3hGt6vS
http://imgur.com/a/BtxGaGY
http://imgur.com/a/aqlnLEH
轉的還真硬
但.....兜不攏的是...
若真的像住商仲介說的,住商仲介於109年2月27日聯絡上屋主時,屋主應該就會跟住商仲介說事情有變
動了,目前沒出租,明天起可照相,怎麼可能住商仲介還會在109年2月27日傍晚回覆我們說:
屋主還在短租其他人呢?
這只有2種可能,就是:
1.屋主欺騙住商仲介
或
2.住商仲介欺騙我們
其實我心裡是推論屋主發現住商房仲告知違約後,才改口說沒短租對吧?
到底是本來就知道原屋主要短租未告知?還是簽約簽訂以後,又違反房屋買賣契約將房屋出
當然,住商不動產仲介之後一律就都否認屋主有出租的狀況,也不願意道歉,更堅持
讓人的感受真的很糟
買屋是人生中的大事情,也是我們夫婦倆省吃儉用十多年才存到頭期款
住商不動產的程序真的讓我們非常非常失望
我以自身的經驗跟板上的朋友說
盡量不要找住商不動產服務,因為你買完房子後,要辦很多手續,住商不動產可能會把你
已經簽約,把要買的房子讓屋主出租,也可能讓你的貸款程序下不來或延遲,讓你導致違約並?
且還會擔心屋主簽約後將屋子出租後會受到甚麼樣的損壞
很糟糕的服務態度
哀......這次的經驗要提醒廣大的鄉民,名聲響亮的仲介公司底下仍有可能有不誠實的仲介,
當初也是覺得[有心最要緊]的美好口號,但這一路走來只能說是心力交瘁,上了寶貴的一課,把這個經驗跟大家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