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央北某建案公設閒聊

作者: tamacugi (哥吉拉)   2020-03-28 15:56:39
推 tamacugi: 消費者因為公設坪變多而找補,只是吃虧多繳錢而已,台北 03/28 15:43
→ tamacugi: 某知名建商(3個字),因為玩這手法太過惡劣還上過新聞 03/28 15:44
→ tamacugi: 現在定型化契約規範有規定找補上限,勉強好一點而已 03/28 15:45
→ tamacugi: 不一定是預售留的,也可能是"不小心"多蓋出來的"誤差" 03/28 15:47
→ landline: 回樓上,那些坪數有幾百坪,應該不是誤差造成的 03/28 15:50
→ landline: 依看到的契約,推出來的數字確實湊不出總共有部分坪數 03/28 15:52
坪數幾百坪不是問題,重點是看總面積的百分之二是多少
因為建商總是會"不小心"的多蓋出公設坪來讓消費者繳錢
那消費者的權益在哪裡呢?
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裡有規定
六、房地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
(一)房屋面積以地政機關登記完竣之面積為準,部分原可依法登記之面積,倘因簽約後法令改變,致無法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時,其面積應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三項之規定計算。
(二)依第四點計算之土地面積、主建物或本房屋登記總面積如有誤差,其不足部分賣方均應全部找補;其超過部分,買方只找補百分之二為限(至多找補不超過百分之二),且雙方同意面積誤差之找補,分別以土地、主建物、附屬建物、共有部分價款,除以各該面積所得之單價(應扣除車位價款及面積),無息於交屋時結算。
找補糾紛相關新聞,以下可以參考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819000423-260106?chdtv
作者: tamacugi (哥吉拉)   2019-03-28 15:43:00
消費者因為公設坪變多而找補,只是吃虧多繳錢而已,台北某知名建商(3個字),因為玩這手法太過惡劣還上過新聞現在定型化契約規範有規定找補上限,勉強好一點而已不一定是預售留的,也可能是"不小心"多蓋出來的"誤差"
作者: landline (天海一線間)   2019-03-28 15:50:00
回樓上,那些坪數有幾百坪,應該不是誤差造成的依看到的契約,推出來的數字確實湊不出總共有部分坪數不小心多蓋是蓋完後多出來,還沒蓋前應該不會在契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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