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rkkimo (花貓~ 努力工作)
2020-07-06 17:41:06Hi 請問一下 最近某間 (C.)電梯大樓房子我下了斡旋 房仲剛通知賣方同意 這週會簽約
因為這間房子我是買了給我媽住的 所以我想掛名在我媽名下
但是我媽目前已經繼承了(A.)一間舊透天 (B.)和別的親戚們共同持有一間電梯大樓
這樣如果這間房子掛我媽名下 會不會造成某些稅率變高、或不能登記自用住宅...
之類的問題?
並且我之後也考慮 再買一間(D.) 來取代目前的租屋 那如果(C.)掛我名字
會不會影響買D.時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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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 應該是要
我媽 - A,B,C
我 - D
還是
我媽 - A,B
我 - C,D
比較好? 特別重覆強調 這裡的B.是和別的親戚共同持有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