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萬年題目蠻有趣的
這樣看吧
正數表收入(或沉沒支出),負數表支出(或沉沒收入)
360萬頭款的年利息以1%計算為-3.6萬(假設不投資放銀行)
1440萬貸款年利息以1.3%計算為-18.72萬
收入則為
每個月3萬塊的租金x12個月(假設滿租無空檔)為36萬
算起來每年淨收入為13.68萬(36-3.6-18.72)
成本為360萬(所有手續費不計)
投報率為3.8%(13.68/360)
到這裡我想所有人(不管看多看空)都沒有異議吧
以淨收入13.68萬來算
1個月是1.14萬元
以最低時薪158元計算
等於平均每天2.4小時的打工時數
我的問題是:
如果你想要每個月多1.14萬的收入
你會選擇
1. 拿360萬買房子收租
2. 下班去7-11打工3小時
有的沒的特例都不管(甚麼收不到租金房客很麻煩都假裝不存在)
甚麼房價會漲會跌也先放著
不然就吵不完了XD
單純就投資360萬跟去7-11打工3小時來比較就好
我的答案是這樣:
如果我手頭有360萬+200萬(急用預備金)
對於任何的投資(股票基金期貨貨幣)都不了解
我就可能會選擇當房東
房子跑不掉我可以放心收租
手邊也有足夠的現金不怕發生事故
反之手上如果沒有足夠的預備金(對我來說就是少於200萬)
也有投資的習慣(以領固定分紅為主的保守主義投資人)
意思是如果我突然明天就要拿出幾百萬可以隨時解約(當然會有解約金的問題)
又覺得反正沒事XD
那我就會去7-11打工
這樣賺一樣的錢至少比較心安
以一個保守主義者的我
大概會這樣選擇吧
※ 引述《Kobe24Bryant (老大)》之銘言:
: 不計入頭期款的話
: 買房後等於一個月銀行利息當租金1.6萬 一年租金約 19.2萬
: 遠小於跟別人租房子3x12=36萬
: 預定住10年的話 買房的(銀行利息=租金)約19.2x10 = 192萬
: 到時的成本等於1800萬(購屋) + 200萬(裝潢) + 192萬(租金) = 2192萬
: 1800萬的房子 等10年後南環段&東環段蓋好
: 房價往上到50萬/坪(理想化, 38年的華夏不確定值不值這個價格)
: 屆時市值1800 + 45x10 = 2250萬
: 這樣算是不是等於這十年買房, 等於住不用錢??
: 這樣的邏輯有甚麼缺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