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銀行上班,還上來問這個,我就不鞭了,交給樓下
我就針對:
““房子的頭期是男方全額支付,結婚前的貸款由男方支付,婚後共同支付貸款,房屋共
同持有。””
你的房子頭期是男方出,婚前貸款自己付
所以婚前都是男方自己買單嘛
但是你在婚前看來就要先買房子,跟女方一人一半
換句話說:
你會先有一半房子+先有30年負債+先吐頭款
+先分一半房子(先分一半頭期給女方)
然後再來發生女方「是否同意」幫忙分擔一半債務支出??
幹你這什麼破邏輯??
他不拿錢給你你要怎麼搞?
我當你正職超穩定,平均一個月10萬,扣掉孝親,我看應該剩5萬可用
1900萬貸85成,一個月,就要吐到快五萬,(管理費水電瓦斯貸款)
副業收入就當非穩定收入來看,這部分可以先拔掉。(你未敘述到是什麼副業,我先當你
投資雞店)
講結論:
我現在就覺得你的老二被女方捏在手上
乞求她幫你付房貸
你這case落在我手上我一定婉拒你
※ 引述《y19970924 (ariel)》之銘言:
: 代朋友問
: 如題,先說明一下男女薪資:
: 男方:
: 外商銀行,正職收入年薪120W,每月扣掉勞健保跟稅金預扣等等實領77K。
: 副業每月收入約50K。扣掉孝親費每月總共可運用的金額約104K。
: 女方:
: 工程師,正職收入年薪113W,每月一樣扣掉勞健保稅金、孝親費,以及女方自己買的房
子
: 貸款3W,每月可運用約為31K。(女方買的房子目前給親戚住,因此沒有租屋收入)
: 補充:女方房子給家人住,是因為以將近便宜五百萬的價格跟親戚買房,因為物價地點
非
: 常好,看漲,當作投資。親戚年事已高,因此沒有再跟親戚收租。親戚走了以後房子會
是
: 女方的,但因為房子在台北,結婚後會住桃園,所以親戚走了以後房子才會租人。並不
是
: 幫家裡的人負擔房貸。
: 目前有看中一間房子,大約1900W,貸款85成,頭期款剛好足夠,貸款30年,每月負擔
加
: 上管理費大概是60K。
: 雙方年薪加總大概300w,若換算每月兩間房子貸款負擔比為9/(300/12)=36%
: 兩個人工作地點都在台北,年齡都28,因為小孩以後會給男方爸媽帶的緣故,房子買在
桃
: 園,也就是桃園台北通勤上班。
: 房子的頭期是男方全額支付,結婚前的貸款由男方支付,婚後共同支付貸款,房屋共同
持
: 有。
: 這樣算下來我們每個月只會剩下75K可運用的金額,之後有打算生小孩,因此也擔心買
將
: 近1900W的房子,對我們來說風險會不會太大,房貸佔的比例太高?買了之後也沒有錢
可
: 以結婚了XD也擔心是否會有一些臨時需要的急用金,是我們沒有考慮到的?
: 若有思慮不周祥的部分,還請版友給予建議,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