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嚴打使照下商店型態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08-28 06:23:42
敝人以前社區故事,
美美的地下室公設其實背後
原來很多都是機車停車位二工改,
很多住戶想法也跟你一樣,
阿摩托車那時候沒有這麼多要停啊,
拿來用公設有甚麼關係,
問題是,這種東西每當社區
有人有意見不合就常被拿出來檢舉,
罰管委會合理嗎?
政府罰的其實是整體所有權人
我也覺得不合哩,但沒辦法,
政府要求,也只能改
更好笑的是,多年過去,
社區成熟了,入住得滿滿的了,
開始有些住戶有人沒車位停,
以前覺得太多的機車停車位居然不夠了,
很多一戶有兩個以上機車需求,
很多還需要停自行車,
這幾年還冒出了很多重機需求,
敝人社區又嚴格執行汽車停車位不能停機車自行車,
結果,排隊等機車位的越來越多了,
管委會只好想辦法在停車空間中再生出停車格出來
再回頭看看是不是機車停車位真的太多,
想想這不是很諷刺嗎?
關根究底當然都是一開始起造人想偷容積,
想搞公設又想省公設比
: → carterdunk: 那交給管委會和區分所有權人投票處理不就好了 08/27 22:42
: → carterdunk: 社區有停車 機車需求就按照原有使照使用 08/27 22:43
: → carterdunk: 但又不是所有社區都有這種需求 有些甚至機車位弄2樓 08/27 22:43
: → carterdunk: 一堆建商當初都拿來二工 然後罰管委會合理嗎 08/27 22:44
: → carterdunk: 建管單位真應該要與時俱進 檢討停車空間放寬他用方式 08/27 22:44
作者: sdhpipt   2020-08-28 09:51:00
看地方啦 如果是高雄機車位只有不夠沒有太多 XD機車數與人口數的比例是8輛:10人台北大概是4.5:10
作者: brigand (台灣加油)   2020-08-28 11:44:00
到現在還是搞不懂,停車位自己買的為什麼不能停機車、自行車?又不是拿來堆雜物。
作者: softstar0125 (軟星星)   2020-08-28 12:49:00
說機車位不需要根本假的,去大樓外面看看就知道停滿機車,是我才不要什麼公設,機車位弄回來停不好嗎
作者: Anyotw (Yoman)   2020-08-29 05:15:00
我們社區鬆散開放車位放機車...自己機車位都外租...管理費越繳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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