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購買3人共同繼承的房子需要注意什麼

作者: a310326 (BOSS老大哥)   2020-09-01 11:20:31
原文恕刪-手機回文,排版見諒。
首先你要先釐清三人繼承是什麼意思。如果是父母去世後辦理「公同共有」,那一定要三
個人蓋章才能處分,買賣契約也要三人簽名。
如果是已經辦理「分別共有」,原則上共有人可以自己委任仲介,賣自己持分,但這應該
沒什麼意義。或者是走土地法34-1條,其中兩個共有人決定買賣,但這有點麻煩了,你要
先確認一下比較保險。
我認為仲介如果是跟三個人都有簽委託書,那你就出總價,讓仲介自己去喬他們三個人內
部怎麼分就好,不然幹嘛付買方仲介費。如果是其中一個或兩個自己決定要賣,程序複雜
化,你就自己考慮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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